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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金兀术来了!(2 / 3)

须知,宋时即便商品经济发达一些,却不可能应对天时,冬季少菜,而姜豉是一种用以姜料为主要配料的肉冻,驱寒入味,自然是冬日间少有的‘时鲜’,更是下酒的上品,昔日在东京,是个当官的便都吃过此物,时间长了,便就着一个五代时的典故,含沙射影一般起了个姜侍郎的别号。

而张浚见到这二人也是高兴,便直接掩了门,却连招呼都不打便坐到桌前,先伸手捏了一块肉冻,吃完后方才兴奋出言:“不料今日也有姜豉,真是难得!”

那二人相对一眼,然后一起坐到跟前,年纪较小的那个‘明仲’不知从何处摸出一壶酒来,主动帮忙布置碗筷,然后为二人斟酒。

三人坐定,却是年轻一些的明仲正色开了口:“德远兄不知道,自那日内侍去远处集镇中采购,遇到一桶姜豉回来,这颍州、陈州便有了传言,说是官家最爱吃姜豉,故今日陈州知州赵元显来此觐见,便专门带来好几桶,许多人都分到了!只因为元镇兄那里人口多,小弟便将自己那份一并给了元镇兄家中的嫂夫人,然后一起来德远兄这里蹭肉吃了。”

闻得此言,张浚连连摇头失笑:“且不说这些,只说官家这真是无妄之名,倒颇有当年拗相公喜欢吃鹿肉的风范了。”

此言一出,其余二人也都摇头发笑。

话说,当日禁中内侍出去采买,好巧不巧遇到一处游商,便买了一桶姜豉回来,结果呢?官家当晚只留给了潘贤妃一碗,其余半桶给了御前信重军官,半桶分给了朝中重臣,自己一口没吃……地方狭小,一时就人尽皆知,结果传到外面还是官家喜欢吃姜豉。

“官家是圣天子!”笑完之后,复又一饮而尽,张浚却是正色起来一声叹气。“古之明君都未必能如此。”

“谁说不是呢?”年长之人也跟着感叹。“这便是地道的解衣衣之,推食食之了,更难得是患难之中倾其所有……可恨还有人不知足。”

张浚心中微动,却捻了一块冻肉入口,又自饮了一杯方才抬起头来,然后以手指向了中殿方向,聊作询问:“赵兄是说那位?”

“还能有谁?”那赵兄,也就是赵鼎赵元镇了,闻言再度摇头冷笑。“身为人臣,殊无人臣之礼,想当日官家自己都不用,这姜豉第一个便送给了他,结果他知道后反而去训斥官家私自出行在,前往市集,导致什么百姓惊扰?明明官家怕惊扰百姓,根本就没入市集。甚至连杨、刘这两个官家身前的爱将都挨了训斥,杨沂中更是被降了一级阶官……据说,当日与他住得近的几位,如吕相公、宇文学士等人,连忙将这姜豉分给了下属,唯恐惹了麻烦,结果等他回去,反而与他儿子吃的舒坦。”

张浚闻言也是摇头,却缓缓相对:“无妨,这些都是小事……而且,官家落井之后,此番信重李相公之意,人尽皆知,不然也不至于万事都让李相公坐在中殿处置了。”

“我懂。”赵鼎也正色相对。“大局也确实需他持重。但且看着吧,待三五月,南阳安定,转入洛阳,他若还是如此孩视陛下,我必然要当面狠狠弹劾于他。”

张浚连连颔首,俨然心中还是认同对方的看法。

而旁边那年轻人,也就是胡寅胡明仲了,却根本不在意这些话题,倒完酒后,自斟自饮自用,已经偷吃了小半盆冻肉了。

话说,赵鼎今年四十三岁,大张浚十二岁,更大身侧胡寅胡明仲十三岁,且一个山西人,一个四川人,一个福建人,所谓资历不同、年龄不同、官位不同、籍贯不同,原本乃是八竿子找不着的人,若是在往日东京城内,想要一起喝酒都得是朝廷大宴会才行。

然而,世事难料,这三人如今竟是生死之交……真的是生死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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