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殿下的带货小会场如今热闹非凡,这些读书人是真的好奇,因为从收到公主殿下的召集再到听闻说她将要亲自上台时,整个文化界都沸腾了。
首先,这个时代的阶级观念让他们根本难以想象去接触皇家的人,社会等级不够,连人家的边都摸不到。
其次,公主本身就是天下间有数的才女,吟诗作词样样精通,很多人都是早有耳闻并心生向往,不夸张的说这女孩子就是大宋最炙手可热的明星,粉丝团都有好几千人的那种。
最后,这次公主据说要帮助灾民,但听闻却并不是捐款而是推销。难以想象,一个皇家的公主要像一个小贩似的吆喝着卖掉手里的东西,这可以说是千载难逢的场面。
种种因素堆积在一起,这些读书人就像是赶来观看一个传奇一般蜂拥而至。
今天的酒楼不似往常,而是被布置成了一个华丽的洞府,周围彩带飞舞,中间摆满了琳琅满目的货品,周围还有侍女拖着盘子在场中游荡,盘子中装着美酒,只要想喝就招手示意侍女来到身边,饮下一杯**的酒水,恍惚间仿佛就多了几分盛唐夜宴的豪气,而自己更是化作了斗酒诗百篇的李白,笑傲人间。
许多食物都被陈列在两旁任人自取,鄱阳湖的鱼、草原的羊腿、金辽的山货,就如那书上所说的酒池肉林。
“难怪纣……纣王沉迷此道,好!极好!”一个喝了许多酒的青衣书生斜靠在柱子前,手中还捧着一只烧猪蹄,满嘴流油的咬了一口:“这种日子,神仙都不换。”
“哼,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达官贵人享乐,那些受苦百姓却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有喜欢的就有恨的,这不就有人开始发起了牢骚,这部分人始终认为现在非常时期还如此奢靡,就应该严惩,不管是谁!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但若是问他这犯了什么法,他却只能支支吾吾哑口无言。
这些声音都被奇装异服的宋北云听在了耳朵里,他背着手一身挺拔的站在那,显得跟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这人好生奇怪,怕不是别国的人吧?”周围有人对宋北云指指点点:“你看他那衣裳。”
“看着就有些稀奇,不过要我看这衣裳还是蛮不错的,倒是方便的紧。”另外一个人似是看上了宋北云的衣服:“走,上前问问去。”
“不好吧,贸然上前……”
宋北云其实在这帮书生里算是身形挺拔魁梧的了,一米八的个头在这个时代可算是拔高的人物了,再加上身上有些肌肉能将衣服撑起来,看着绝对是有杀伤力,要不是头上留着长发,谁都会以为这人是个草原蛮子。
“那个那个,阿姐你瞧,那个。”
当然,除了一众书生之外,各家的小姐们也是少不得的,金铃儿的闺蜜团可就高达百人,而且他们在这次灾民危机中其实多多少少都出了力的,所以宋北云对庐州的书生没什么好感,但对金铃儿这帮立志“谁说女子不如男”的小姐妹其实是很有好感的。
不过就算没有这次的事,他对小姐姐们也是有好感的。
“哪个?”一个身着彩群的小姐模样的女孩顺着身边姐妹的手看了过去,正巧看到了站在那关注场上动态的宋北云,她眼睛顿时一亮:“呀……好威猛啊。”
“走,阿姐,近前瞧瞧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