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笔给你,你来。”
宋北云满怀期待的站在俏俏身后,看着她一点点的找到色感,然后开始在这副丑兮兮的油画上进行修改。
刚开始时,她还有些笨拙,但半个时辰之后,宋北云就开始有些慌了,这天赋也太好了点吧?真的……一个别说系统学习了,就连接触这新东西也只有一两个小时的人,居然能把色彩玩得如此漂亮,这简直就是……
天才。
除了天才两个字,宋北云完全想不到其他的词来解释俏俏的天赋,她最开始还会去看几眼调色板,但后来她完全就不再看那上头的颜色了,直接就开始进阶在画布上调色。
相比较宋北云那种瞎鸡儿画的艺术风格,俏俏就显得细腻太多了,她因为之前并没有接触过水墨丹青之类的东西,原本就没什么东西干扰她的艺术灵感,所以她现在就真的是化身为一张画布一样,尽情的往自己脑海里填充色彩灿烂的颜色。
她在画画时,时不时还回头看一眼旁边的铜镜,仔细端详片刻之后才会继续动笔,就这么折腾了六七个小时,宋北云都睡了一觉醒之后,她才算彻底将笔放了下来。
“画好了?我来瞧瞧。”
宋北云走过去时,发现她的面前不光是有之前自己留给她的笔,还多出了几只粗细不同的毛笔,看样子应该是在自己睡觉的时候她又有什么灵感迸发出来而去找玉生哥拿的毛笔。
而当宋北云走到画作前时,他甚至都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本自己那野兽派路子的油画已经在俏俏的修改下完全变了模样。
画作里的人就如同照片一般栩栩如生,不管是发丝还是衣服上的褶皱,都精细的让人难以置信。
而俏俏端坐在画作前面,看上去居然还有点不太满意?
“你这也太离谱了吧?”宋北云前后左右仔细看了几圈:“不科学啊。”
“是不够好,撕了撕了。”
俏俏不满意的伸手要去毁掉这幅画,但却眼明手快的宋北云一把给拦住了:“我都怀疑你是不是下辈子叫达芬奇了,你可别撕了……就它,一千年以后能让你在纽约买个写字楼。”
俏俏:“???”
宋北云没解释到底谁是达芬奇也没有说纽约是个什么地方,只是不断的注视着这张俏俏认为还不够完美的画作。
说实话,宋北云真的看不出来哪里有问题,真的是那种超写实的作品,离近了还能看到笔刷的痕迹,可是稍微远一点就真的像是一张影楼里拍出来的艺术照。
就这么说吧,在上辈子时,宋北云残疾以前去看过一场冷军的油画展,当时那油画上的细节可以说是让人叹为观止,甚至可以和照相机五五开。但即便是那样,宋北云觉得今天俏俏给他带来的震撼绝对远超当时看展览时的感受。
要知道这是一千多年前啊!这是第一幅油画啊!这是人类第一次以这个方式进行艺术创作啊!而且还诞生在一个完全没有经过艺术教育连字都是自己一个一个教出来的十几岁的女孩子的手上啊!
服了,真的服了。怪不得人家都说天赋远比勤奋重要,就俏俏这个天赋能力,宋北云觉得自己专心致志画油画三十年未必能达到她这初学者的高度。
虽说自己的画工绝对不差,解剖图也好、机械制图也好,但那些跟油画完全是两个领域的东西,这大刷子上去,谁特么还管细节啊。
可俏俏却完全不一样,她真的是又快又好,就是那种天生对线条、色彩以及透视的敏感,这绝对绝对是顶级的天才选手。
“妈呀……”宋北云从后面抱住俏俏的腰:“你真的是太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