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拿起钱就蹦蹦跳跳的跑了,宋北云则伸手招了两下,从外头进来了一个力士:“去,跟着她,沿途保护,可千万莫让她出了什么事。”
“是,宋大人。”
花钱买了个清静,但为了再招惹这个麻烦,他也懒得办公了,跟下属打了个招呼说出去查案之后就挎着俏俏给弄的公文包走了出去。
他当然是来去自如,皇城司他可是最大的,就算晏殊都没他官大,而一般情况下他们在衙门内也是井水不犯河水,连说话都不太说的那种。
夹着包走在外头,但凡是看见他这身飞鱼服的百姓无一不老远就开始躲避了,特别是那些个乞丐,不管之前有没有被抓到过皇城司,再看到他时都如躲瘟神一般,闪得远远的。
“来三只烧鸡,鸡屁股给我切了。”宋北云来到一家烧鸡铺子面前点了餐,但摸遍全身却发现身上没钱了……自己的零花钱都给了张清那个小兔崽子。
“算了,不要了。”宋北云摆手道:“今日没带钱。”
那烧鸡店老板一听这话,当时就哭着用稻草将烧鸡包好追了出去,然后跪在了宋北云面前,哭着喊着求着让宋北云收下这三只鸡,说不要钱,纯孝敬。
宋北云皱着眉头:“平时是不是有人欺压你了?我没带钱不要还不行?”
“大人饶命,草民不敢收大人的钱……这鸡便是孝敬您老人家的。”
看着周围百姓远远的对他指指点点,宋北云嗤笑一声,眉头轻轻舒展开来,伸手接过烧鸡拎在手中:”行吧,往后你就说你是我罩着的,若是有人欺压你,你便说让他来找宋北云。”
那烧鸡铺子老板一听是宋北云,当时就面无血色了,他连连后退几步,大呼不敢,而周围的百姓听到这个名字那也是做鸟兽散。
“我的名声已经这么臭了么?“宋北云拎着鸡走在路上自我反省,他觉得自己好像也没干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怎的就……
罢了,不想了不想了,就权当这帮人的官本位思维太过于严重好了。
他其实不知道的是自从奉宋大人之命,数百枚人头挂在城墙上之后,他那恶名就跟那故事里吃人恶龙没什么本质区别了。
如果说他以前还是个区域性名人,现在宋北云的名头已经通过商队传到了天南地北,天下之人都知这金陵出了一个血手人屠宋北云。
民间传说里更是离谱,说这宋北云身高三丈有余,青面獠牙,以人肉为食、以人血为饮、以人头为樽,夜枕人皮、朝食脑髓。全城幼儿的噩梦,只要碰到不听话的熊孩子,对他说上一句“再不回家,宋北云来吃你了”,那孩子保证立刻回家,晚上还会顺便尿个床。
而那身飞鱼服在百姓眼中也是相当可怕的存在,即便是他们分不清几等几等,但只要是这样穿着的,都是最可怕的存在。
正当宋北云往回走的时候,迎面一顶轿子擦肩而过,但就是这么一过,宋北云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因为轿子里传出了鸦片的味道。
“停一下。”宋北云伸手拦住了脚夫,抽出腰刀:“落轿!”
这时轿子里一个慵懒的声音传了出来:“谁啊,这么大胆子,胆敢拦我?”
“皇城司。”宋北云亮出腰牌:“落轿!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