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出发(1 / 2)

第二日鸡鸣时分,张仲穿好甲胄,将剑,盾,弓,箭囊都带在身上,正准备走出卧室,却听见一阵敲门声响起,他将门打开,看见张母正站在门外。

张仲犹豫了一会儿,才问道。有什么事吗?”

棠摇了摇头,随后上前一步,将张仲系好的甲胄带子解开,重新系了一遍,口中说道。“甲胄不要系得太紧,会不好使剑。”

棠将甲胄系好,并为张仲戴好兜胄,嘴唇张了张,欲言又止,却又最终什么也没说。

张仲心中微微叹了口气,他自然明白妇人担心的是什么,便笑着说道。“叔公和游缴都是杀过赵人甲士的老卒,有他们在,仲儿不会有事的。”

棠强笑着点了点头,转身向着门外走去。

张仲亦跟着走出门,迎面便撞上了跳动着过来的张季。“兄长,我有事要与你说。”

眼见他神神秘秘的,张仲便低下头问道。“什么事?”

张季将头靠近张仲的耳朵,小声说道。“兄长,听说杀群盗会有钱财奖励,你要多杀些,给你自己买件好的甲胄。”

杀悬赏的人自然会有赏金,张仲笑了笑,好奇的问道。“你是听谁说的?”

“濛啊!”张季丝毫没有隐瞒,将自己所知道的说了出来。“杀群盗一人,可获金十四,十个群盗,那就是百四十金了。”

张季还小,根本想不到这件事情的危险性,只觉得以自己哥哥的武力,这次不过是手到擒来,便十分憧憬的说道。

“到时候,还可以把房子修修,给兄长娶个好淑女。”

张季后面的话,张仲完全没有在意,他此时所想的,全是那一百四十金。

他知道杀贼有钱,但事实上,他是真的没想到,群盗的头颅,在秦国居然会这么值钱。

要知道,据张仲所了解,秦国的一金,几乎相当于近六百钱,而一石粗粮,也不过三四十钱,也就是说,一个群盗的首级,几乎就相当于二百一十石粗粮了。

简单来说,一个人头的赏钱,就够张仲好好吃上一年了,哪怕他这个大胃王,每天吃一百斤粗粮,那也够吃两百多天了。

当然,这是换成粗粮,若是换上好的稻谷,便只有百石左右了。

但即便如此,这悬赏的金额,在任何一个朝代,也算得上是极高了!

不对,这小子什么时候会算数的?

“你会算数了?”

“濛教我的,他识的字比兄长还多哩?”

这是句废话,张仲内心深知,只要是个人,但凡识点字,都比他要多。

“原来如此。”张仲随口回答了一句,然后侧头看了看不远处正在墙边找着什么的濛,他知道这个男人有些难言的过去,也是个很有主见的人,便也没有问他以前为何不教。

想来,不过是因为张仲那时,太过于没有前途吧!“那你先随濛学字,我这便要出去了。”

“兄长要快些回来。”

“嗯。”张仲点了点头,正准备出门,就被濛拉住了。

他伸手递过来一根矛杆,正是张仲一直在练习的那根。“这矛杆,比县乡武库中的要好。”

“仲哥儿带上,换上矛头,便是一柄上好的长矛了。”

张仲捏了捏熟悉的木棍,将濛仔细打量了一遍,随后,才笑着说道。“张季,就拜托你了。”

“濛识字不多,亦不是有意欺瞒.......”

“无妨。”张仲拍了拍他的手,示意他不用多说,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因为什么,就不用过多的去探究了。

“仲儿,带上这个。”张母也走了出来,她手中提着一个硕大的布包,看外形,怕不是有数十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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