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竺斟酌了一阵,首先把送兵刃这个想法给排除了。
他也是习武之人,知道除非是名家量身定做的兵刃,其他的使用起来也就是材质上有差异,其实没有特别大的差别。
糜竺很清楚,糜齐虽然观察入微,但是还没厉害到几个短时间的接触就能把人的身高臂展步幅发力习惯等都看出来的程度。
而一件得心应手的上好兵刃,上面的各个方面都要考虑到,所以几乎全部都是量身定做的,因此送一件非量身定制的兵刃其实意义不大,还不如直接送一个高明的铁匠来的实在,因为很大慨率刘府君还是会找人定做。
至于仆役美婢……
糜竺想了想,觉得刘毅愿意接受的可能性并不高,而且还很容易产生误会,所以他就直接放弃了这个选项。
原因很简单,在刘府君没带什么仆役佣人的情况下,如果他一股脑送去一堆人,很容易就让人产生一种疑虑。
身边都是你的人,我的一举一动岂不是都在你的监视之下?
糜竺觉得换做是他自己都会难免产生这样的顾虑,所以送仆役婢女有一定的可能性会弄巧成拙,容易让刘府君觉得他别有所图,结果花了钱不说,还好心办了坏事。
毕竟刘府君非是以前的一千石,现在变成两千石,俸禄翻了一倍,如果说原本一千石的俸禄雇佣仆役还需要考虑一番的话,加薪成为两千石之后应该是没有多大压力的,因为以两千石的俸禄而言,雇个二三十个仆役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虽然地方上的两千石和雒阳的两千石不同,参照发放的禄米标准要比雒阳低一个档次,但即便如此,刘毅的两千石米折算成钱也有五十万钱左右,而一个包食宿的仆役大概每年需要花费七千钱,买一个美婢也就两万钱。
换言之,如果刘府君拿出一半左右的工资招仆役,可以配一个仆役二十人,美婢七人的配置。
所以如果刘府君有意愿,完全可以在轻装上任之后就近招仆买婢,毕竟他就一个人,也不需要太多人伺候的。
凭此,糜竺认为,那刘府君轻装上任应当是另有缘由,并不是雇佣不起奴仆。
不过……糜竺嘴角微微上扬,刘府君马应该是真的买不起……
同是修武,糜竺非常清楚一匹好马对于习武之人意味的什么,尤其是对于刘府君这种精擅战阵搏杀的武将而言,有一匹跟得上实力的宝马无异于如虎添翼。
但是好马难得,尤其是经过十来年蕴养的宝马更是罕见,根本就没有一个具体的价格,都是一马一价,值百金者有之,值千金者有之,值万金者,亦有之!
“一金”值一万钱,刘毅的年收入也就是50金,如果不贪污克扣剥削的话,想要攒出钱买一匹宝马的基础版“百金马”,起码要三年。
糜竺忽然好似明白了什么。
……难怪刘府君连仆役都没有几个,有很大可能性是在攒钱,具体是用来铸兵还是买马那就不清楚了。
既然送兵刃不合适……那就送马!
马可以天天骑,一匹骑着舒爽畅快的好马能够经常让刘府君在骑的时候想起他糜氏的好来。
他忍不住笑了笑,转头对糜齐吩咐道:“正望,我记得前段时间幽州传来消息说有人要出售一匹值千金马,发飞奴传书,让他们买下后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