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竺隐隐有了一种感悟,长则三载,短则数月,他便能晋入无妄。
正当他打算再细细琢磨的时候,糜齐在婢女的带领下走了进来。
糜齐见到家主例行修炼,就打算站在一旁肃立等候。
“正望,有什么事么?”糜竺主动停了下来,笑呵呵的问道。
咦?平时家主若非紧要之事都会先选择修行完,今天怎么主动停下来询问了?
糜齐心中有些疑惑,他发现糜竺的精气神与前些天不大一样,像是一柄斑驳的宝剑磨去了锈迹一般,整个人似乎都变得明锐了起来。
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是这明显是好事,糜齐也为家主的这番变化感到高兴,他笑着说道,“秉家主,昨日已经连夜将记载了徐州名士的简牍校对完毕,现已誊抄至帛书之上,并将万金从族藏中般出,其中金饼九千五百三十三,马蹄金四百六十七,均已备齐装车。”
糜竺先是颔首赞许,随后微微皱眉,“马蹄金只剩四百六十七了?正望,你从我的私存中取出三十三块马蹄金,将其补足五百之数。”
马蹄金是自汉武起,汉室赏赐的专用形制黄金,因为形状如马蹄而得名。糜家数代刻意溢价从败落的汉室宗亲手中收购,专门用于赠送。
因为这种既有面子又可以合法转让的御赐物品,是非常受欢迎的一种礼物。一块马蹄金往往要两万钱才能购得。
糜竺将糜齐打发走之后又继续练习,约莫过了半个时辰,旁边传来了清脆的女声。
“家主,食时已至。”
哦?已经到了辰时了?
糜竺有些讶异,他这一次修炼完全没感觉到时间的流逝,还以为最多就是卯时三刻。
糜氏虽然不同世家,但是好歹也是个大族,各方面还是按规矩来的,到了食时,也就是辰时便吃“朝食”就是规矩之一。
糜竺回了一句“吾已知”就转身回了寝室,而刚才那出声提醒的小婢女也亦步亦趋的跟了进去。
不多时,糜竺就换了一身淡色的常服,直奔专供贵客居住的院落而去。
他要去请太史慈吃早饭。
又过了有半盏茶的时间,刚才那小婢女一手扶着墙壁,一手抱着糜竺换下的衣服走了出来,其人满面通红,步履虚浮不稳,似乎是得了什么热症。
糜竺刚到太史慈所在的院子附近,便感受到了一股寒意,越往里走,寒意越盛,直到他推开院门,映入眼前的是一片霜白。
院内的树木,花草,屋栋,石景均是覆盖上了一层薄霜。
太史慈正在院落中央练习枪术,长枪上携带凌冽的白芒在舞动间不停的向周围挥洒寒意。
同他自己练习武艺时的呼喝喧嚣不同,此时院子里只有长枪疾速攒刺时的嗤嗤声,只有身形腾跃时的衣袂破空声,只有踏步蹬地时的沉重闷击声。
太史慈见到糜竺前来就没有再继续练习,他收招将长枪放在一边,同糜竺见礼招呼道:“糜金曹。”
糜竺先回了一礼,“太史军侯。”然后才微笑道,“竺打扰了军侯修行,还请军侯见谅,竺是前来邀军侯共用朝食。”
太史慈点点头,欣然同意。
昨天的晚宴他吃的很满意,几乎都是他爱吃的菜肴,所以对朝食也充满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