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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欺世盗名者(1 / 2)

覃衡之博得了“覃式太极”的名头,但并没有因此开设武馆,招收弟子。

用他的话说,自己一把年纪了,不想折腾什么摊子,只一心一意地练好太极。等缘分到了,收个根骨好的徒弟,把一身功夫传下去,此生无憾。

虽然没开武馆,但交际广阔,声名不薄,有着一大串头衔,光芒闪闪,诸如“太极拳传承宗家会副会长”、“精武会客座拳师”、“国术文化特邀理事”、“炎黄美食行家”等等。

平日里,不少师傅特意带徒弟登门,送上礼情利是,请求与覃衡之搭手。

这里的搭手,不是切磋比试的意思,更多的是长辈对后辈的提携,指点等。使得后辈增添一项履历,可以跟人说“曾与某某某搭过手”云云,与有荣焉。

当初杨三手带唐野去找张元冲,便是这么个意思。

其实这种事双方都有好处,撇开收到的人情红包不提,如果后辈日后出头了,扬名立万,那与之搭手的前辈同样会被提及,脸上有光。

当然了,前辈们自持身份和身价,不可能随便与人搭手。否则的话,那天张元冲也不会临时反悔,主要是看不起虎啸馆,认定唐野不可能打得出来。

覃衡之与人搭手,也有规矩,一字曰“缘”,有缘才搭,无缘请回。

显得玄乎。

高人行事嘛,越有性格,越为人称道。

覃衡之没有开设武馆,没有招牌,唐野此去,并非为了踢馆,只求与对方交手,切磋,见识一番太极功夫以柔克刚的门道。

飞霞路教太极拳的武馆有好几间,但覃衡之这两年风头甚劲,据说在那一战,其曾一记“揽手”,把个一百多斤的壮汉推出三丈多远,简直神乎其技。

所以,唐野觉得这会是一个很好的对手。

覃家位于飞霞路南面,位置不错,两进两出的宅子,看起来比一些武馆都要气派。

已是午后,阳光透过路边的林荫,洒下点点斑驳。

何以智十分兴奋,他本想着做完专访,就回报社写稿子,听说唐野还要与人交手,不管如何,都要跟着来。

多一场打斗,多一场素材,怎么可能放过?

而且是太极!

太极拳的名头,无需多说,甚至传到那些金发碧眼的洋鬼子那里了,举办宴饮舞会之际,曾专程请某位太极师傅过去表演,颇为赞赏。

那么,这一场打起来,肯定精彩。

何以智已经后悔没有借来照相机,若有照相机在,一会观战之时,拍下照片,登上报去,肯定让稿子更受欢迎。

不过照相机是舶来品,售价不菲,胶卷也是相当昂贵,不能轻易使用。

以何记者在报社的境况,怕是很难弄得到。

覃家自有门子,其瞧了一眼唐野,一溜烟进去禀告。

杨三手打量一番周围环境,咂咂嘴唇,不说话。

唐野问:“师父,你说这位谭氏太极,是否真得那么厉害?”

一人面对十数名携械打手,将对方打得落花流水,己身毫发未伤,这可不是件轻松容易的事。

在申城,不少字头社团兵强马壮,麾下打手相当能打,个别名头响的人物,单论武功,比飞霞路的拳师有过之而无不及。皆因他们本身,就是练武出来的,只是因为各种原因投身到帮会字头。而且这些人,大都是亡命之徒,打架不要命,有胆有勇。街头厮杀,根本不讲什么礼数套路。

正所谓“乱拳打死老师傅”,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杨三手回答:“不好说,我与他没打过交道,但听传闻有点假,一会见到,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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