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林新一刚刚说的可不是废话,也不是无意义的电视剧台词。
因为就像这句“米兰达警告”所说的那样...
嫌疑人在警察面前说的话意义是不一样的,是可以拿到法庭上当证据的。
所以林新一才没有急着揭穿这个长发男的真面目,而是特地等到警察赶到现场,才开始以这种可以被视作正式讯问的方式,跟对方展开对质。
“姓名?”
“冈田太一郎。”
“年龄?”
“39。”
“职业?”
“额...自由职业。”
“......”
林新一问了一大串无关紧要的问题,让对方消除警惕心理,形成有问必答的定势思维。
然后,他才突然问道:
“在之前的几个小时里,你在哪里,做什么?”
“我在...”长发男愣了一下,然后又迅速回答上自己想好的答案:“我在家里,躺在沙发上睡午觉。”
“哦?”林新一露出了玩味的目光:
“也就是说,你今天根本没去过你家的后山,没见过那几具尸体,也不认识那几个死者咯?”
他特意将‘没去过后山’和‘没见过尸体’、‘不认识死者’放在一句话里,一并发问。
这是在利用犯罪分子的逃避心理。
在被问到“认不认识死者”这种关键的问题,犯罪分子为了表示自己与此事无关,多半会坚定地回答不会。
而在否认的过程中,为了让自己彻底撇清和此案的关系,他们往往会下意识地回答,自己根本没去过现场,也没见过尸体。
果然...长发男的回答是:
“没有,我不认识什么死者,今天也根本没去过后山,更没看见什么尸体。”
“那就好。”
林新一的表情悄然变得轻松:
嫌疑人要是随便编个借口,说自己今天去过后山,那这问题反而不好解决。
可他却在诸多警察的见证下,留下了自己没去过现场的假证词。
这把已经稳了一半。
问题已经悄无声息地从如何证明长发男杀人,转变成了,如何证明他去过案发现场。
后者显然比前者更容易做到。
只要能想办法推翻他的假证词,证明他是在警察面前说谎,这案子就差不多能解决了。
因为这种自我矛盾的供述放到法庭上,本身就是一件对犯人极为不利的证据。
“冈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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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新一目光炯炯地看向这个长发男:
“看来你对自己做的那些反侦察准备真的很自信。”
“我...”长发男咬死不松口:“别说废话!证据,能证明我杀人的证据呢?”
“别急。”
林新一微微一顿,语气严肃地反问道:
“你说自己没去过案发现场是吧?”
“那我如果能找到证据,证明你去过现场...你又该如何解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