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横沟参悟还是没听明白。
“蚊子可没有扒人衣服的本领。”
“它们一般只会叮咬人类没有衣物遮盖、裸露在外的肌肤。”
说着,林新一再度将目光投向那具平躺在地上的尸体:
荒卷义市今天穿的是一件长袖T恤。
因为他身材过于魁梧,所以即使是这件大号的长袖T恤,也被他穿得跟紧身衣一样紧致。
那袖口始终紧紧地贴在他手腕上。
单凭那小小蚊子的力量,是肯定钻不进去的。
可尸体手腕上,那颗蚊虫叮咬形成的肿包,又偏偏在有袖口的遮盖部位之内。
“这说明什么?”
横沟参悟讷讷地问道:
“死者曾经自己把袖口卷起来过?”
“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
“但我还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林新一微微一顿,又对横沟参悟吩咐道:
“你试着把死者的手臂,抬起来看看?”
“好...”横沟参悟不明所以地试了一试:
只见随着手臂的太高,原本能紧紧遮住整个手腕的衣袖,很自然地就向后拉扯、滑落,使得小半个手腕都露了出来。
“随着体位的变化,衣物和身体的相对位置,也会很自然地发生变化。”
“只要把手臂抬高,衣袖就会向后拉扯,使得原本能够被衣袖遮盖住的手腕暴露出来。”
“这...”横沟参悟仍是不解:“这种可能性太小了吧?”
“蚊子落到身上、寻机叮咬,都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有谁会把手臂抬高了,让手腕从袖口露出来,又保持这么久不动呢?”
“当然有人会。”
林新一微笑着答道:
“你开车的时候,手难道不会放在方向盘上么?”
横沟参悟一阵迟疑,又骤然反应过来:
“原来如此!”
“人在开车的时候,手放在方向盘上,袖口也会自然地向后滑落。”
“所以林先生你猜测...”
“我猜凶手在海边劫持了荒卷义市之后,为了方便看住这个猎物,便特地自己坐在后排持械威胁,让荒卷义市负责开车。”
“而他就是在这个时候,让手腕露在袖子外面,然后被车上的蚊子给咬到的。”
“如果情况真是这样...”
林新一声音里也悄然多了几分期待:
“那我们就很有可能在凶手的车上,找到那只被荒卷义市打死的蚊子!”
到时候无论是比对蚊子的DNA,还是比对蚊子体内人血的DNA,都可以证明荒卷义市曾经上过那辆车。
而且还可以证明荒卷义市是在肿包刚形成不久的、死前20分钟之内,在那辆车上面。
这就可以说明很多问题了。
“林先生,您真是太厉害了!”
横沟参悟还是第一次完整地接触这样新奇的破案方式,情绪不禁激动。
“不过...”
他激动之余,才突然想起来:
“蚊子的DNA也能用来比对吗?”
“还有从蚊子体内提取人血加以鉴定...这也可以?”
“当然可以。”
林新一无视了身旁灰原小小姐的微妙目光。
他脸上挂满了学术大师的自信笑容:
“也就两篇论文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