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里的备案,是有法律效力的。
而且一年之后,还可以续费,永远续费都行。
当然了,一旦公开发表,就是另外一套流程。
发表之前,是会被出版公司提交资料,正式录入国家版权库电子系统的,那个就是一次交费,直接保护到作者死后三十年。
如果两首作品之间出现抄袭或雷同现象,以入库备案时间为第一判断标准。
所以,不管是纳入存档的每一页文件、文件袋,还是交给彭向明的复印与回执,上面盖的电子章,都带着时间,而且时间精确到分钟。
网上的很多教程都说,有了这个,其实就已经可以完全无视其它任何协会的版权保护和证明了。
因为别的所谓保护,都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只能是作为一份时间的证明——将来要真是打起官司来,这个是稳赢,别的地方就都得撕逼。
两首歌,版权保护一年,加上手续费,一千块钱就出去了。
但另外一边还是得去。
于是终于办完了,拿到了回执和编号证明,彭向明又赶紧打车赶去华夏音乐家协会版权登记与保护中心——这边的所谓登记与保护,的确是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呢,这边有个国家认证的专家团,一旦法院那边出现有关音乐版权的抄袭和侵权案件,负责判断是否构成抄袭的,就是这个专家团。
如果对方是整首歌直接抄,连个路人都能随随便便听出来一模一样,那当然,有版权局的备案就已经足够了,专家团总不会评判说不构成抄袭。
但要是对方是个高手,只抄了你一部分旋律,或者听起来似是而非、似非而是之类的呢?到那个时候,音乐家协会这边的专家团通过专业知识,和专业标准,来评判另外一首作品是否构成抄袭,就成了很要命的一步了。
人家做出的判断,是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和公信力的。
所以,这个保护费,最好还是交上。
也不算多麻烦,因为这个版权登记与保护中心里没几个来办事的人,所以完全不需要排队神马的,只是……贵。
还是那两首歌,还是一年保护期,小四千块就又出去了。
这要是不笃定自己的歌将来能特别值钱的人,十有**是不舍得过来交这笔保护费的——等到这边也办下来,人家正好也中午休息了,彭向明抱着四份文件袋,到大厅外面的台阶上坐下,简单一算,就发现自己已经纯负债七千多。
还好认识一个隐藏大佬,借八千给一万。
而且总算赶在半个上午把事情都办完了,别的不说,至少心里踏实了。
等到下午把《这一拜》的谱子扒出来,这个流程还要再走一遍。
但那是下周的事情了。
…………
事情提前约好了,周日上午,赵建元开了车,带着彭向明和齐元,一起奔华夏音乐学院去。
那边联系了一个录音系的大四师兄,也临近毕业了,人家就专门干这个,捞几个零钱花,校方大概也算是默认,不怎么管。
说好了,上午九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到六点,七个小时,得给人家1400块钱——这是面子价了。
可即便如此,车子到了音乐学院门口,彭向明还是让赵建元找个路边先把车停下,跑去买了一兜子水果,又拣贵的拎了一箱牛奶。
结果等他回来,发现赵建元和齐元俩人都在车外头站着呢。
赵建元嘿嘿笑,“喊你你都不答应。其实不用买了。”
没等彭向明说话,齐元就冷笑着、大嘲讽,“你俩真不愧是一个狗窝里睡了三年的,连这种事儿的思路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