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一行写着两个字“王杰”,只不过这两个字是中文,他们辨认不明。
“有间酒吧!”
“史塔克先生,这名片我真是不敢恭维,名片代表着一个人的身份,代表着一个企业的脸面,很多时候,本人不在的时候,陌生人收到名片,名片的材质和精致程度,会给他们留下极大的第一印象。就算没有条件制作金属名片,也要把纸张弄的稍好一点,弄的稍微大气一些吧!”
不仅仅汉默吐槽,其余的大佬也不禁无语,因为这张名片一甩手“哗哗”响,材质就和普通书的书纸相同,他们不知道这店主哪里能把名片弄的这么劣质。
米国的名片都很简约,一般都是名字联系方式,很多人都不会说XXXX公司XXXX总之类的,但这些高端人士,还是很在意名片给对方的第一印象的。
“这个位置是不是郊区啊!”
“可不是郊区嘛,而且这里根本算不上郊区吧,我以前在哪里买过地,那里基本就是扭约外的小城镇了,从我们这里到那里最少四个小时车程!”
“四个小时!”
“从市内繁华阶段到那里,至少两个半到三个半小时。那里当初是一些工厂所在地,一些污染较大的化工厂再在那里设立总部。当初那里只有不多的几家住户居住,多半都是工厂工人的家属。后来正府整顿污染严重的化工厂,工厂搬移了,那里很多都是空房子了。”
“照你这么说,一间酒吧确实不应该开设在那里啊,那里这么说来,基本都没有人烟了,他就算饮品再好没人光顾也是白搭。”
借过名片之后,这些商界大佬纷纷小声议论起来,很多人见识广,他们知道的内幕也不少。
托尼说得离奇,现在拿出了劣质名片之后,他们对那间酒吧的地理位置又开始理论纷纷。
酒吧是要靠人气撑起来的,一般开在闹市,僻静无人之处开一间酒吧的人不是精神病,就是神经病。
“史塔克的话你听见了吧,你今天晚上就去,最好六点钟天一黑就到,那里不知道几点开门,你拿着这一万块钱,只需要喝过一款随便什么,确认史塔克说的是不是真的,你就跑回来跟我汇报。”
汉默借口去换泳衣,其实是寻找自己的属下,让自己的属下去探听真伪,一般像汉默这种身份的人,自然不会亲自前往去查探。
“是!汉默先生!”
“这一万块不知道够不够,想来如果是真的,那价格一定不菲,如果价格不够你立刻给我打电话,我再让人去接应你。”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