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
此战大宋必胜,你为何还要去冲杀?
傻子也不会这么干!
一千余骑兵已然整装待发,交趾人发现了宋军准备全军掩杀的企图,正在拼命的冲击。
如果冲击不动宋军的阵列,稍后骑兵的突击将会让他们后悔终生。
此次伏击宋军,是经过了李日尊的首肯,并报以很大的希望。
若是成功,就顺势掩杀过去,夺取宋人的广南西路。
那样的话,交趾的国土就骤然扩大一倍,而且广南西路有多少宋人的宝贝?
到时候工匠有了,能为交趾打造出宋人的兵器。
女人有了……
想想宋人的女人……
交趾的黑矮瘦,宋人的女人放在那边就是绝色。
所以他们的动力十足。
但现在这个野蛮的动力却遭遇了礁石。
士气高涨的宋军牢牢的守住了阵列,并开始发动反击。
“必须要反击他们!”
沈安解释道:“交趾人野心勃勃,是的,某一直是这么认为的,现在这些伏兵就验证了某的说法。大宋需要用一场拉枯摧朽般的大胜来震慑交趾人,随后方能全力专注北方……”
曾公亮不解的道:“可现在……无需你上阵,你……你傻了吗?”
你傻了吗?
曾公亮代替那些文官问出了这个问题。
他们一直不理解拥有着大好前途的沈安为何要和武人厮混在一起,更不理解他不惜命的冲杀。
咱们是文官啊!
运筹帷幄好不舒爽,谁特么去冲杀啊!
傻子才去!
“你为了什么?”
你特么的疯了吗?
安安稳稳的坐着等升官不好吗?
沈安笑了笑,伸手摸了一把肩上的伤口,只觉得一股子热血在奔涌着。
他指着那些在高呼酣战的宋军将士,振眉道:“看看那些将士,他们在为了大宋而流血,可我们却在骂着他们……”
他没去管曾公亮和文官们那渐渐难看的脸色,渐渐提高了声音,“贼配军!那些在为了大宋和我们而流血的兄弟们被人骂为贼配军!为什么?”
周围的将士都低下了头,那些紧握着刀枪的手上青筋直冒。
呛啷!
沈安拔出黑色的魔王,说道:“因为文人从未去直面过大宋的敌人,他们不敢,他们从不敢拔刀,不,他们都不敢佩刀!”
“大宋武力不彰,可辽人和西夏人在虎视眈眈,沈某不断的冲杀,只是想告诉你等……大宋处处危机,文人应当杀敌,你们握笔的手也该能拿刀,然后去杀戮,去和大宋的敌人厮杀,仅此而已。”
沈安看着前方,喝道:“让他们闪开!”
“避开!”
有人在大喊着,于是阵列中间裂开了一个通道。
沈安长刀前指,喊道:“谁是大丈夫?谁敢跟随着沈某去杀敌?卵子呢?男人的卵子呢?”
轰!
所有人的脸都红了。
绝大多数人是振奋,是热血奔涌的脸红。
极少数的几个文官是羞怒的红……
沈安的目光扫过那些文官,眼中有些轻蔑之色。
他策转马头,率先冲进了通道。
身后是那些涨红的脸,以及手足无措的尴尬……
……
第一更送到,求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