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谢谢,先生,我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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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的庆功宴真是棒极了。这次是他们抢的最多的一次。有个人找到了一个存
货地,搜出了好几罐上好的红酒和一大桶蜜酒,足够让队里的五十多号人像葡
萄园的修道士那样快活了。
营火熊熊燃烧着。美酒四处流淌。人们谈论着这次洗劫的战绩,说着说着,他
们的对手被描述得越来越大,越来越让人畏惧,他们盗抢的财宝被吹嘘的让最
强的国王都感到艳羡。他们又笑又跳,互相吹嘘,直到都昏睡过去。因为这次
战果非常丰厚,队长才允许他们这么尽兴。卢姆没跟他们一起狂欢,但第二天
也没有把这些胡闹了一夜的家伙们早早叫起来。
没错,当一个奥罗斯汀的匪徒正适合萨这样的人。只要不公然违反命令,他想
做什么就能做什么,他还有其他匪徒做同伴。他得到钱也得到酒,甚至偶尔还
能得到一两个女士的青睐。一句话来说,生活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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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得还真快。”卢姆夸奖道。萨在中午前醒来,在蓄雨桶里草草湿了下头,
换了绷带后就直接来找自己的队长。
“谢谢,先生。”
萨并没有参过军,但他相信要尊重年长者。卢姆是这个强盗团伙的队长,至少
比萨大上十岁。所以萨认为这个人配得上“先生”这个称呼。
“请坐。”卢姆指了指他帐篷角落里的一个简陋的椅子。
萨点点头,遵从了吩咐。
就一个帐篷来说,卢姆这整洁又舒适。在中央支撑顶篷的主杆和另一角之间系
着一张吊床,它对面是一套桌椅和一个大柜子。桌面上整整齐齐的叠放着一刀
纸,旁边则点着一柄水烟。在萨坐下的时候,卢姆抽了几口烟。
队长向前倾了倾身体,靠在桌子上。
“萨,你在强盗团里呆多久了?”
“一年左右,先生。”
“就一年?”他问。
萨点了点头。
“你知道,我不喜欢这么说,但我为奥罗斯汀工作了15年,自己带队也将近5
年。”他靠在椅背上。“恐怕我记不得那些在我眼前出现过的年轻人了。本以为
你跟队的时间要更长些,但看来我是把你和其他人弄混了。”
卢姆盯着自己的掌心看了一会。萨不自在的动了动身子。
“萨,我不为他人的过错道歉。如果我的人被干掉了,那是他自己的错。”
卢姆上下打量了一番面前的年轻人,然后凝视他的双眼。萨坚持了一会,但还
是低下视线。
“如果我不记得你在队里呆了多久,那只是因为我见过太多像你这样的人死
掉。说句大实话,我甚至不记得他们的名字。对我而言,他们可能都叫‘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