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处默有些悻悻,尉迟敬德可是跟他老子有一拼的人物,不怕被打死倒是可以上门去试试他家的家风。
算了吧,惹不起,老子还躲不起么。
看看长孙冲,长孙冲比程处默精明的多,眼珠一转计上心来,皮笑肉不笑的往杜荷身边一凑:“二郎,哥哥们知道你本事大,要不这样,你再想个别的法子,看看能不能再弄点好吃的。我跟你说,自从昨天吃了那个什么涮羊肉,啧,回家晚饭都吃不下去了。”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别尽扯那些没用的,想要好吃的也行,快点把你这管事派出来干活,糖霜早一天上市,咱们就早一天发财,等发了财,二哥请你们吃烧花鸭,烧子鹅,酱鸡腊肉松花小肚。”
杜荷背了半套满汉全席,听的程处默口水流出老长,感觉这辈子好像都白活了。
自以为是过的锦衣玉食的日子,可看看人家杜荷,人家吃那东西……。
啧啧,你别说吃,听都没听过。
想想都好吃。
……
搞定了这边的事情,杜荷打道回府,路过家门口石头狮子,脑中闪光一闪,特地跑过去试着举了一下。
然后……。
面红耳赤,石头狮子纹丝不动。
好吧,看来穿越虽然能够改变体质,但还在人类的范围之内。
拍拍石头狮子,杜荷没事人一样进了宅子,留下身后懵·逼中的下人风中凌乱。
接下来的几天,杜荷除了隔三差五跑去西市看看那边的装修进度,余下的时间就是去城外练习骑马。
话说在古代会骑马类似于在现代会开车,这属于纨绔必须技能之一。
更不要说刚刚把蹄子养好的小白还属于超跑,放在后世绝对不比法拉利差,摆在家里天天拉车,杜荷自己都觉着有些暴殄天物。
于是,长安城北的龙首原上,出现了这样的一幕。
杜安:“公子,你小心啊。”
杜荷头上顶着从程处默那里借来的,满是头油味的头盔,摆好姿势,身体前倾,两手死死握住缰绳,不屑的撇撇嘴:“知道了,小白,给老子跑起……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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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这段时间吃的好,睡的香,养的是膘肥体壮,上了龙首原就跟F1上了赛道似的,都不用杜荷‘踩油门’,撒开四条腿,跟脱缰野驴似的尥着蹶子窜了出去。
“啊……啊……,你大爷的,慢,慢点。”
“公子,别说话,当心……”杜安望着眨眼前就快要跑没影的一人一马,颓然吐出最后两个字:“舌头。”
杜荷全部骑马的经验来自于后世某次去海边,骑过一回当地渔民家里养的挽马,老的牙都快要掉光的那种,而且还是渔民在前面牵着,时间不超过十五分钟,花了五十块钱。
当时觉得骑马也就是那么回事,首先身体要随着马的动作起伏,其次拉紧缰绳,最后,一定要记住,‘刹车’的那个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