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管你斗虎还是斗鸡,波波去哪我就跟到哪。”
“没有波波谁还看你斗虎平台啊?”
“斗虎平台太黑心了,波波离开是对的。”
“最近很多主播都离开斗虎,看来斗虎现在已经是一只小病猫。”
……
斗虎对于这次的跳槽事件并没有发什么声明,而是直接把一张律师函送到杨之波手中。
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3000万。
给出的依据是斗虎平台已经和杨之波签下长约合同,并且在合作期间投入大量的广告费、包装宣传等费用,且在杨之波跳槽后对平台造成大量的客户流失。
这则消息传出来后,顿时引起了更大的轰动。
杨之波愤怒地表示,这3000万的违约金不合理。
他在斗虎平台那么长时间,分成收益也不到300万,现在让他卖身也拿出不3000万赔给斗虎。
于是他在微博上痛哭流涕地发了一段视频,控诉平台的黑心。
这次不仅仅他的粉丝出来支持他,就连大多数的高贵路人,也同样站在杨之波一边。
在普通人看来,平台一定是强势的一方,而主播一定是弱势的一方。
平台竟然能够让一名普普通通的主播赔偿3000万这个天文数字,一定是平台官商勾结,吸小主播的血。
石头和鸡蛋相碰,他们天然会站在鸡蛋一方。
他们不管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也不看判决书,仅凭自己的喜好站队。
因此这几天时间,斗虎的网络声誉急转直下。
其他平台也趁机煽风点火,买水军控诉斗虎。
人人都在声讨斗虎平台。
无数人跑到洛修的个人微博之下,骂他是个黑心无良商家。
要求他出面解释这件事。
在他们看来,无论什么事情,找企业的大老板就对了。
在淘宝买件衣服,三天没收到货,也跑到老马微博下面问为什么还不给他发货。
更何况洛修的微博经常更新,粉丝量比很多当红明星都多。
现在很多人都乐于看到这位年青富豪翻车。
很多没读过什么书的网民,百度了几条法律条文,便得意洋洋地留言质问洛修:
“法律规定违约金高于损失30%,可以认定过分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你要求赔3000万,这都10倍了,明显不合理。”
“说得好,他真的以为想要多少钱就能要多少钱呢。”
“还3000万,他这蠢货怎么不要人家赔30亿?”
……
他们内心觉得,洛修连这点常识都不懂,也太蠢了。
从而内心得到满足,觉得自己比洛修更强。
自己现在虽然月薪2000,那只是社会问题,是制度的问题。
错的不是我,是这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