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州的新法施行的十分顺利。
连最大的两家都服了软,城里其他的那些个小家族自然不敢造次,没过几日便纷纷去了衙门,将家族之中的田地悉数卖给了衙门。
若是不想搬离宥州的也行,衙门出台的政策是每家每户按人口来计算,每一口人可拥有的土地上限是五亩。
对于这些个主动将田地售卖给衙门的大小家族们,卫允并没有强制的要求他们搬离宥州,只限制了他们手中拥有田地的上限,并且直接硬性规定了宥州境内的田地租赁的租子上限不能超过四成,其中赋税还得由田地的主家上缴,租赁他们田地耕种的百姓则无需上缴赋税。
但卫允却并不限制这些个大小家族们经商,并且鼓励他们经商,宥州北连西夏的夏州,南接庆州环线,中间又有环河勾连,有水利之便,且庆州境内常年有黑甲军驻扎,四周连马贼盗匪的一根毛都找不到。
若是能够以宥州为中转点,建立一条通往西夏的商路,将西夏乃是西域盛产的玛瑙珍珠,翡翠琉璃之类的珍贵物件运往大周腹地,同时将大周南境的产业,丝绸、瓷器运往西夏乃是西域,光是这里头的差价,就不知有多少。
正所谓富贵险中求,在这个世道,敢在边境行商,来往于各国之间的人,有几个会是善茬,会是蠢笨之人。
宥州就相当于变成了一个大的互市,不仅仅是针对大周的商人,就连西夏的商人,宥州也是来者不拒。
半个月之后,衙门的田地开始正式招租,周遭的百姓蜂拥而至。
为了防止有人从中牟利,衙门明确规定了,百姓们必须拿着户籍,按户籍之中所登记的人口来进行相应的田地租赁。
同样是每人上限是五亩,十岁以下的孩童不算在此列,五十岁以上的老人也不在此列,这两个年纪的人虽然同样具备劳作的能力,但却十分有限。
而且一个普通的家庭,爷爷奶奶,父亲母亲,还有两个小孩儿,就算是只有父母符合条件,十亩地也足够他们一家人的嚼用了,只要是没遇上什么天灾**,都会有盈余。
而且这个时代的人普遍成婚早三十多岁就做了爷爷奶奶的数不胜数。
衙门还有规定,凡是租赁的田地,除了每年需要交纳相应的赋税之外,都必须要进行耕种,若是租赁之后却不耕种的,使田地荒芜的,一经查实,衙门便会有相应的处罚。
首先就是将抛荒的田地收回,然后家中男丁皆杖责二十,抛荒一亩,一年便罚没银钱五两,二年则倍之,三年再倍之。
还有一条,每户人家所租赁之田地不能超过二十亩,以户籍为凭,那些个人口众多的人家,若是想要多租赁田地,就只有分家,去衙门另立户籍。
虽然分家这一点让百姓们心中有些不舒服,但是一想到分出去之后,便能够多租赁田地的话,他们心里头的那点怨言,也就随之消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