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那么费事。”田宇鸣冷哼一声,接着说道;“既然这个李卫东这么不识抬举,非得敬酒不吃吃罚酒,那我就赏他一杯罚酒喝!
一会我给镇供电所打个电话,让他们停了电炉厂的电,给他点颜色瞧瞧。你看着,用不了三天,那李卫东就得上门来求我!”
……
田宇鸣这些人每天这么大鱼大肉、好酒好菜的吃着喝着,也是得花不少钱的,就比如中午这二十道菜,加上几瓶白酒,要吃掉一百多块钱,相当于是国企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田宇鸣当然不会自己掏钱下馆子吃大餐,所以需要解决一下饭钱的问题。
第一种解决方法当然是公款吃喝。但公款吃喝有两个前提,首先就是公款吃喝需要有个理由。
比如迎接领导、招待客人之类的公务招待,就是一个很好的理由。来一个客人,镇上几乎全体去作陪,摆上几桌宴席,大家接着这个机会大吃一顿。
如果没有理由,直接去吃饭,发票上怎么写?总不能写嘴馋了去餐馆解解馋吧!
而且公款的支出是要经过审计部门核查的,没有正当的理由就去吃吃喝喝,审计那关也过不了。
公款吃喝第二个前提就是,财政的账上必须得有钱。没有钱的话,理由再充分,也没法公款吃喝。
不过这个前提也不是必要的,因为实在没钱的话,还可以打白条。
一张白条出去,白吃白喝一顿,大不了最后就不还钱了,耍个无赖,把白条欠款留给下一任,下一任再耍个无赖,继续不还钱。反正民不与官斗,开饭店的普通老百姓,也拿政府没办法。
越是基层,打白条的情况就越多,饭店被乡镇或者村里吃倒了的,并不在少数。
向阳镇的招待所是承包出去的,老板还是田宇鸣的一个亲戚,田宇鸣自然不能给亲戚打白条。但是向阳镇的财政上又没有钱,撑不起田宇鸣他们公款吃喝。
于是田宇鸣便使用了一个很常见的办法,让镇上的企业报销吃饭的费用。
在此之前,电炉厂也要经常给镇上报销吃吃喝喝的费用,美其名曰是承担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不过那时候的电炉厂是向阳镇的产业,属于真正的集体企业,是受到向阳镇上管理的,给镇上报销餐费也是理所当然。
后来电炉厂被烧毁了,李卫东重建了电炉厂,电炉厂成了私营企业,只是名义上挂靠在向阳镇上而已。
但田宇鸣并没有因此而放过电炉厂,隔三差五的会送几张发票去电炉厂,让电炉厂给报销餐费。
当时田宇鸣之所以同意李卫东重建电炉厂,也是看中了电炉厂重建以后,可以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这种找企业报销的行为,也不是新鲜事,每年反腐倡廉工作中都会拍出一批这样的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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