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当年出身府军镇,受王家三爷大恩,王家三爷喜欢金石,我上次偶然得了一块好鸡血,只是公务繁忙,也一直无暇送去,之前以为夫子和王家有旧,因此想拜托夫子帮忙捎带去。”周成道。
“我当是什么大事,好说好说,周大人若是信得过,将鸡血交给我,我走一趟府就是了。”方觉道。
“如此甚好!待会我就让人把东西送来。”周成道。
……
大概下午,方觉收拾停当,准备离开的时候,周成也派下属送来了一个包袱。
打开一个,一只拳头大小的锦盒,里面的确有一方鸡血石,居然是一块罕见的血胎,外面包着一层薄薄的石衣,难得是石衣差不多是半透明的,可以清晰的看见里面一大块殷红,血丝清晰,形状还很巧合的像一只大公鸡。
以王家的势力,这种品相的鸡血石也未必就了不起,难得就难得在,有半透明石衣包裹,水中望月雾里看花,谁也不知道里面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偏偏能看到的部分,品相又极高,非常惹人遐想,想象价值特别高。
好比女人,再怎么绝世,到了一定层次的权贵也是看得太多,根本不会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即便脱光站在面前,也就那个样子,大同小异。
可若是一个看起来像是绝色的女人,犹抱琵琶半遮面,只露出一点峥嵘,想看却看不清全貌,面纱下容貌究竟如何,衣衫下线条又是怎样,只能靠猜,那感觉就不同了。
这周成也是有心,孝敬老王家,凭他的职位、收入恐怕难以找到能让王家眼前一亮的玩意,这东西呢,真‘刨开’看,未必就是天价,胜在天地造物极为难得,用来送给老上司老领导恰到好处。
“夫子,还有这个。”李贤指了指包裹里的一个夹层小口袋。
包裹里有夹层,方觉还是第一次看见,而且这个夹层明显是临时缝补上去的,一点都不隐蔽,手工也很粗糙,摆明了就是故意让人看见‘有夹层’。
里面装着一叠俗透了的东西。
银票。
一小叠银票,全是五百两一张的,在普通人看来,算是大票子了,整整齐齐的,一共十张,五千两。
“还要送王家银票?王家能缺这点钱?”李贤奇怪道。
方觉拿出银票,塞进李贤的小口袋里,笑道:“这哪里是送给王家的,是给我们的盘缠。你看人家周大人,该做事时一丝不苟,豁出性命也敢和我硬抗,该做人时候顺滑如意,以后我便是飞黄腾达了,想起这几日的矛盾,非但不会怪他,反而要对他竖起一个大拇指,提拔提拔他。”
“哦哦。”李贤恍然大悟:“难怪人家说当官的都是人精,光靠着一腔热血、埋头苦干是做不好官的。”
“收好钱,准备上路。”
“是!”
于是师徒两也不像任何人告别,一大一小两匹马,悠悠哉哉的离开了凌水镇,在夕阳之下,带起两道长长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