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在案前坐好,士卒把金蝉端上来。满了酒,王宵猎举杯:“今日高兴,我们且饮一杯。”
杨审道:“莫不是有什么好事?”
王宵猎摇了摇头:“并不是。不过是我想明白了许多事,心中舒畅罢了。”
三人饮了杯酒,王宵猎拿起一个金蝉。轻轻把皮剥了下来,肉放入品中。果然鲜香无比。
见王宵猎吃了,曹智严和杨审两人才一人拿起一个。学着王宵猎,把皮剥了,内放入了口中。
咀嚼几口,曹智严赞道:“果然是好物!此物吃起来极是香甜,下酒正好!”
在前世,吃这种东西的地方并不多。不过在北方地区,有的地方特别爱吃这东西,甚至还出现了人工养殖的。以前的做法并不多,也不会作为真正的菜肴。随着社会发展,竟慢慢成为了名菜。
吃了一会,王宵猎道:“今天吃这物事,倒不是因为好吃,而是别有意义。金蝉生于地下,经数年之久,一日出土破壳而出,引吭高歌,成为高洁之物。我们现在也是这样。金军势大,只能暂避锋芒,养大自身。等到有朝一日,自己强壮,便可如这金蝉一般,破土而出,一鸣而惊天下!”
杨审道:“小舍人,当日官人聚义军勤王,我们敬官人,便随着来了。现在京城破了,官家到处躲来躲去,我们又何必再如此辛苦?家里有产业,还是回乡过日子要紧。”
王宵猎道:“想过日子,能过吗?去年金人破汝州,你家里也大不如前了。强盗来了,躲是躲不过去的。只能够起刀来,与他们去拼!我们死了,还有子孙后代!只有赶走了入侵的金人,哪怕我们看不到了,子孙也可以过上太平日子。”
曹智严道:“小舍人说的是。我本是寺里僧人,虽然出家,也知道要跟金人打下去!”
杨审叹了口气,不再说话。他是个生意人,实在放不下家里的事。前些日子王宵猎派王忠回去,便多了许多心思。只盼着快点回家,这仗不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