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卫嘿嘿笑道:“我父亲生临魁的时候,就是这么做的,神农氏的先祖尝百草,辨百药,生于荒野,死于荒野,他们的魂灵一直在荒野盘旋,轻易不会走进人群,所以呢,我们只能来荒野碰碰运气。
不过啊,我儿子长得这么好,先祖们一定会喜欢,而我的儿子一定会继承神农氏尝百草,辨百药的本事。
云川啊,等以后有机会了,你就弄死临魁,把神农氏夺过来,到时候交给儿子,他一定会重现神农氏往日的荣光的。”
云川掀开帘子,瞅瞅粉嘟嘟睡得正香的云蠡,小心地放下帘子,按着精卫的脸,把她的头塞进那个密闭的空间,恨恨地道:“你就折腾吧,我堂堂云川氏的族长来跟你一起过野人的生活,亏你想得出来,啊!”
精卫又把头探出来冲着云川笑嘻嘻地道:“这是你的儿子,以后云川部兴旺发达了,你身为祖先也能享受血食的。”
透过缝隙云川又看了一眼握着小拳头酣睡的云蠡,微微笑道:“为了他,我当一个傻子都成,别说当一阵子野人了。
至于血食什么的,我一点都不在乎。”
说完话就再一次把精卫的脑袋按回去,自己来到篝火旁,用竹勺搅动一下老虎汤,本来想舀出来,想了想,觉得还是继续炖得烂糊一些才好。
没错,自从云蠡降生之后,只要是关系到云蠡的事情,云川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原则。
明知道精卫搞得这一套,除过折腾人之外屁用不顶,他还是按照精卫的要求去做了,自己修建木屋,自己烹调,自己穿着树叶子制作的没有裤裆的树叶裙子,来树林里忍受蚊虫的叮咬。
就算他知道这样做,除过有一点安慰剂的作用之外没什么用处,可是……万一有用呢?
就这一点渺茫的万一,就让云川把自己打扮得像鬼一样满树林子里吆喝——魂兮归来这样的傻话。
一天要喊三次,一次是日出之时,一次是日落,再有一次是三更半夜,这样的活计,云川已经干了三天了。
“今天不吃鱼肉,我觉得鱼肉软绵绵的,虽然好吃却没什么嚼劲,继续吃老虎肉!”
精卫的声音再一次从棚子里传出来,云川答应一声,就继续用竹勺搅动汤锅里的老虎肉,免得粘锅。
此时,树林里安静极了,只有细雨淅淅沥沥的声响,这只会让树林更加得安静,就连平日里极为常见的鸟鸣声都没有。
篝火冒出来的烟,升到火棚顶就顺着左边的檐子飘散到雨地里去了。
云川低下头就看到了自己的兄弟,然后就用树叶遮挡了一下,一朵小黄花在脚边开得正艳,他就低着头瞅着这朵小黄花,不知不觉就看得很入神。
这种彻底的闲散时光,云川不记得多久没有了,至少,自从来到野人世界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了。
不是他太忙的缘故,而是根本就不敢懈怠。
现在,儿子出生了,这就很好,这个人才是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人,有了他作伴,云川就不至于处处提防所有人了。
有机会发呆是一个很幸福的时刻,这个时刻呢,脑子里什么都不装,什么都不想,任凭时间从什么都不做的自己身边飞驰而过。
说真得,有资格,有机会浪费时间的人才是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