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被墨家的贵人提着脖子按在安置的棚子底下,一碗热粥灌了下来。”
“李会长,那时在咸阳,也是如此的白粥,还掺杂了豚肉的梁米白粥。”
“很热,很烫,味道也不好。”
“但我因此,但我一家,因此而能得活。”
“后来秦王陛下拆分了我家。”
“我年十三,我幼弟年十岁。”
“我们被农会养着,做些杂活,并不繁重,却每每可以吃饱。”
“我母亲被陛下安排改嫁,组了一个家,又生了子,如今已经不好去见。”
“我弟弟后来因为伶俐,被陛下送去学法。”
“我一人留在农会之中,依旧做杂活,吃饱饭。”
“而且经常得以见肉食。”
“之后王二五百主翦挑选兵士,挑了我,我于是跟着训练。”
“之后打过仗,杀过人。”
“日子那么好过了起来。”
“但我很清楚,我的日子好过,并不因为我能打仗、能杀人。”
“我弟弟可以学法,也并不因为他比旁人伶俐。”
“我母亲三十余岁之龄,能得再嫁、再产,如今一家和乐,也并不是因为我兄弟两人地位如何。”
陈矩看着李斯,眼神真挚。
“李会长,您一定不明白吧?”
“对于我而言,秦王政已经不是甚么‘贵人’了。”
“他不再只是秦王,不再只是贵胄。”
李斯被陈矩这眼神看得整个人恐惧起来。
从未有过的怪事情。
从未有过的怪事情。
《剥削经》里头写的分明。
李斯自己的人生经验也是分明的。
他清清楚楚地知道,对于秦王而言,这底层的贱民只是脚下草芥,身后牛羊。
一般的王者,可以赚得牛羊一身血肉,可以赚得草芥倾倒腰身。
厉害的君主,可以赚得牛羊举家血肉,可以赚得草芥身心皆伏。
世上难有的君主,可以赚得牛羊主动奉献血肉,可以赚得草芥因他而骄傲自豪。
但根本不应该有什么君主,根本不应该有什么君主可以如此的。
陈矩的状态是很清醒,也很狂热的。
这种难以名状的诡异矛盾状态令人恐惧。
此时的秦王政于陈矩而言,早已经不是单纯的人。
李斯见过那些拜神的人。
拜神的人往往不是虔诚的人。
他们大多是希望通过简单且无成本的拜服而使神灵给予自己以好处。
目的性很强,但除此之外,对于神本身,他们其实相当无所谓,更没有了解和愿意为之而死的心。
可面前的陈矩……以及这些兵士是不太一样的。
他们拜秦王政如神,却又不简单是为了好处。
他们敬秦王政,然而并不只是单纯的因为好处。
李斯相信,秦王政也好,这些人也好,本性都一定是“恶”的。
秦王政待这些牛羊庶民好,也自然是想要吃肉的。
可,是否是有些超过限度了呢?
这已经不单纯是向吃肉了吧?
秦王政的“善”,是为了怎么样的大的“恶”而存在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