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夫子为何不言?”荀况瞪着双眼看向鞠子洲。
秦军破灭韩国的消息传过来,众人传阅过之后,无人不惊。
消息当中附带的,秦王政以秦法审杀韩王以及韩国贵族的事情,无论对于谁人而言都是一件大事。
其中,最不平静的,当属荀况与鞠子洲两人。
荀况的惊骇在于,他的的确确的意识到了,以法律审杀一名王,与直接杀死一名王,是完全不同的。
——一个人被别人打,和一个人偷盗别人的财物被人打,性质不同。
一位王者被人打,和一位王者偷盗别人的财物别人打,也完全不同。
放到法律上,更是如此。
一位王者,因为战败,被人杀了,那是世间的常态。
是灭国的应有之义。
亡国之王,生与死,他都是王。
但被法律审杀的王,他不是以“王”的身份被杀死的。
他身上主要身份,是罪犯。
罪犯这一身份,甚至盖过了“王者”的身份。
这也就意味着,法律的正统性,大于王者的正统性。
更代表着,作为秦王的秦王政,已经做出了他的选择。
他已经与那个同“韩王”齐同的,继国之君的身份,做出了切割。
以最酷烈的形式,否定了过去的“王”的最高地位。
这之后,知道了这件事情的人的心里面会埋下一颗种子。
一颗,法大于王的种子!
儒家讲求的“法先王”。
意思是,师法过去的王者。
一方面,厚古薄今,树立不可超越的道德偶像。
另一方面,也是在讲,王的至高无上。
只要你身为王,只要你道德高尚,那么你就是后世所有人学习的对象,就是一切办法的源头。
后世人哪怕是结婚、生子、取名、哪怕是喝一碗粥,都要学习你。
他们的生活规条——法律,自然也要源自于你的为政态度。
法,要远远小于王。
如何成为王,是血脉里的问题,如何道德高尚,则要由“士”来判断。
这是儒家里面偏向于保守的一派的看法。
是荀况一直以来所批判的。
荀况屡战屡胜,但他没办法真的灭掉儒家的这种态势。
因为这是儒家的根由。
秦王政的做法,令他能够看得到一种崭新的希望。
也就是,法大于王。
更准确的说,是法,独立于王。
执政者可以具有执法的权力,但制定法的权力……
不对!
荀况自己思考了片刻,觉得仍旧不妥。
若是叫执政者拥有执法的权力,那么制定法条的权力独立出来,似乎也没办法真正意义上改变太多东西……
不,应该可以吧……
德高于欲,则法无不行。
圣王所……
荀况这样思考着,发觉了鞠子洲竟然比自己还要惊讶和慌张。
他有些好奇。
心中微微一动。
鞠子洲是秦王政的授业师兄,他们所学义理与执政理念应当是一致的。
像是审杀一王这种大事情,他们理应是沟通过的,为什么鞠子洲会这般惊慌?
想到这里,荀况于是瞪着双眼问道:“鞠夫子为何不言?”
鞠子洲此时阵脚大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