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良人相许(1 / 1)

三十,是一条分水岭。

我发现现在的自己不化妆根本不敢出去见人。肤色变得暗淡,眼角处有了些许细纹,每次洗头,头发一抓就是一大把。

虽然低血糖症状似乎不治而愈,可自己隐隐约约感觉着身体某些机能正在退化。

面对苍老,谁都无能为力。

但我开始学会了包装自己,让那些名贵的化妆品来掩盖自己所有的因为岁月而变得不堪的痕迹。

我学会了淡泊,也看淡了世俗。

我学会了化妆,学会了配搭衣服,习惯了高跟鞋和戴着面具生活。每当我化好了妆,披上了厚厚的保护色,我便拥有着看起来就如同20岁女生那般精致的皮肤。

我买了一台劳斯莱斯幻影,落地价1072万,我刷卡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甚至看到那两个年轻销售员的眼神里散发的仰慕之情。

她们言姐前言姐后的,态度谦逊卑微,语气温和细软。我看到她们努力讨好的样子,突然想起当年的自己,不禁感慨:曾经的我在那些有钱人的眼里,是多么卑微的存在。

公司依旧保持高速增长,身为股东的李胜杰老李,诸墨一直都保持着联系。

除了傅思君。

他从来都不来开会,也一直处于失联的状态。每季度分红的时候,公司的财务就给他的账户打款,从来没有见到他的回复。

直到诸墨订婚那天,我才又一次见到傅思君,他还是吊儿郎当的模样。

远远看到他的时候,他的面容依旧俊朗,虽然嘴角处多了一些胡渣子,可仍旧难掩那肆意绽放的魅力。

他看到我时候,先是一愣,也没有和我打招呼。而是静静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低着头!

台上的诸墨和他的未婚妻致词时,气氛美好浪漫,终归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片片粉色的玫瑰花瓣洒在他们的头顶,灯光下的他们,交换钻戒,宣告一生。

我们鼓掌,欢呼,祝福……

宴会结束的时候,我还是没法控制我自己,拿着手提包走到傅思君那一桌。我可以对全世界残忍,可是我却无法不对他温柔。

只有在他面前,我才能变成自己。

“渣男!你还没死啊?”

他抬起眼眸,久久没有开口……

我只看见他眼眶泛红,似乎在这两年里,他经历了许多。

我不舍得多问一句,就好像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他将我抱在怀中,温暖着一无所有的我。

那时的我,几乎溺死在那片灰色里。

是他让我有了色彩。

那天晚上他自始自终都没有说话,我和他一起躺在床上。

他背对着我,而我却紧紧地搂住他。

他不想说话,我就不问。

可笑的是,我希望他能碰我一下,在抱我一下,在对我说,他想睡我。

可他什么都没有说,他什么都没有做。

我能清晰的听见他的心跳声,也第一次觉得他是个有温度人。

我很久没有睡得那么舒服,他让我有了安全感,仿佛又一次觉得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我做了一个好梦。

梦里红烛绸扇,良人相许。

我才不管。

我才不管他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不管他曾经是个什么样的人?

天塌我扛,地陷我顶。

他就算在十八层地狱里,我也要把他拉起来……

从那一刻开始,这个男人要我死,我就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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