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洪荒大陆某一人族地域上,有一座占地三平方公里的城市,相当的繁荣。
两道白光降落在城外树林当中,正是古天和女娲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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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城池恢宏,想必就是商朝国都朝歌了。”
女娲透过树林望向不远处的城市,缓缓说道。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去商都逛上一逛,实地考察一番,再做谋划。”
古天记得轩辕坟就在朝歌城往南的轩辕坟,等从朝歌城中玩耍一番,再去轩辕坟找到狐狸精、琵琶精、雉鸡精把色诱纣王的想法一说就可以了,甚至等女娲看到这三头妖怪的时候,都不用他讲女娲就有注意了。
听到古天的建议,女娲有些意动,“不过我们这样去朝歌,是不是招摇了些?”
古天看了看女娲,点点头,说道:“我倒是没啥问题,圣人怕是要做出些改变。”
古天一身白衣,顶多就是一个富家公子哥,但是女娲光是颜值就可以让城内所有男人都走不动道,到时候肯定会惊动纣王。
女娲浑身白光一闪,下一秒就变成了一位彩衣丫头模样,对着古天行上一礼,并叫了一声:“公子。”
古天一怔,心里却是一酥,连忙摆手,“圣人,这可使不得。”
乖乖,原来堂堂女娲圣人喜欢玩角色扮演呀。
“有啥使不得的,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公子,而我就是你的贴身丫鬟,这样不就正常了么?”女娲眉角上扬,“还有,你不要老是圣人长圣人短的,真要论起来,我还得叫你前辈,你不觉得很累么?”
“是有点,可你是圣人,洪荒最强者之一,我只是一个准圣,该有的尊敬还是要有的。”
“这话是说给别人的,你完全不用理会,要想成圣你早就成圣了,所以咱们就平辈论交,我叫你古天,你唤我一声女娲就可以了。”
古天能够很明确的感受到女娲的真情实感,也不再坚持,“那好吧,私下我便直呼你名字,在外人面前我还是称呼你为圣人。”
“大善。”
女娲脸色一喜,“公子,那咱们就走吧。”
“好,今日我们主仆二人便一同去朝歌好好游历一番。”
古天虎躯一震,表面笑嘻嘻,心里也是美滋滋,让美女圣人当自己的女仆,过去他连想都不敢想,果然生活处处都是惊喜啊。
准备充分的两人钻出小树林,走上官道上,只是他们两个越靠近城池,就越感觉有些不对劲。
“女娲,你有没有发现,这些人的装扮、口音都有些不对劲?”
古天也并非是哪种只知道闭关苦修、与世隔绝的人,他还是很关心洪荒大陆人族的变化,因为他很清楚如果正常顺利的话,还有四千多年,他便可以回到曾经熟悉的现代社会。
所以他时常会使用昊天镜观察人族演变,商朝自然成为了他观察的对象,对于商朝人的服装、生活状态多少有些了解,可是现在看到的和之前看到的完全不一样,感觉到了另外的地方。
“好像是有些不对,不过我好久没有来过人间了,或许人族改变了生活方式也不足为奇,我刚造人那会,人族都是**,顶多拿树叶子遮挡,部落时期穿兽皮,现在穿的却是用丝绸做的衣服,已经很好了。”
女娲不以为意的说道。
古天又看到了城池上面的名字,“这上面不应该写的是朝歌么?怎么成了古蜀国了?”
这时,古天意识到他们好像来错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