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过来说,如果这两年服役期,你对他很好,让他也在汉部落有了家,将来万一他出息了,说不准还会报答你的恩德呢?
这样一对比,你还敢虐待这些给你干活的‘野人’吗?虐待了他,非但没有什么好处,还会给自己结仇,只有傻子才会这么干吧。
最后一条,就是要防止公民隐瞒自家‘野人’的数量,或者隐瞒自家‘野人’的服役年限,导致出现养私奴的现象,扣留‘野人’一直为自家干活,不让他升级为公民,对于这种情况,罗冲也有一套相对应的法律来约束。
首先,你从外面弄来了野人,必须先到官府报备,给这个野人注册临时身份证,并记录他的服役期限,在谁家服役等等,这些基础信息。
如果有敢瞒报的,可能你瞒得住官府,但是你瞒得住跟你隔着一个墙头的邻居吗?
在编之民按照军事化管制,五户为一伍,十户为一什,百户为一里。
如果你隐瞒‘野人’,在家里养私奴,你的四个邻居没有揭发举报,那就一起连坐受罚,一人犯法,五家同罪,看看谁还敢替你隐瞒,自己家多出一个大活人,你前后左右的邻居会不知道?更何况这个人还要时常出入,给你家地里干活儿,这能藏得住吗?
同样,如果一伍全都瞒报,同一个什的人没有举报,那就十家连坐,全什瞒报,同一个里的人没有揭发,全里连坐,里长撤职查办。
当然,一味惩罚是不行的,万一出现那种当官的带头养私奴怎么办?所以还要设置举报奖励。
如果发现谁家养私奴,你去官府举报了,举报人可以获得举报奖励,奖励就是当年的赋税,可以少交一半。
比如按照汉部落4/10的农税,收了一千斤粮食,要上交四百斤,但是你发现邻居家养私奴,然后你去举报了,那你今年只要上交二百斤粮食就行。
这样一来,前有奖励,后又重罚,谁还敢替你隐瞒罪行?没准到时候就是几个邻居争先恐后的跑去举报你了。
罗冲这围绕着分地的一套组合拳打下来,长远角度上,鼓励了人口生育,短期角度上,可以快速吸收周边人口,等周边的人口全部被汉部落虹吸之后,就可以把这些‘野人’变成的新民向外迁徙,在周围的地方设置新的郡县,派新人去驻扎,然后继续向外拓展。
这个政策说起来也有弊端,毕竟这个时代人口是有限的,但是周围的地方又得不到开发,用这样的政策,确实可以起到快速壮大汉部落的目的,不论是地盘,还是人口,都会井喷式的暴涨,但是越往后,这条政策的危害就越大。
一旦没有新的田地可以分发给百姓,或者‘野人’全被搜刮一空,那么汉部落就会爆发危机。
不过这就是执政的必然性了,世界上没有哪一条政策是一直适用的,只有根据自身的国情,随时调整新的政策就好了,在危机爆发之前,先把它掐灭在摇篮里。
同样,这一套规则也不可能适用汉部落所有的领地,只适合那些农耕的郡县使用,其他不种地的,比如渔民,工匠,放牧养殖的牧人,这些规则就不能硬往上套了,那是不现实的。
所以还要根据各地不同的地域情况,发展地域特色经济,也要制定符合地方民情的法律制度和发展方向。
密密麻麻的条款被罗冲记在纸上,他相去找那些县衙的官员开个会讨论一下,但是却放弃了,那些人干点小事还行,让他们参与制定规则,他们有那个才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