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录大勇问道:“你能保证怡王爷会同意?我们的骏马本来就不多啊,要是生意不成……”
“买卖不成人情在。”龚楚信道:“即便是之后的不同意,但这一批两万匹的骏马,就全部按照半价来交易。我下次过来,一定会带着和这批骏马价值相等的东西过来的。”
“痛快!”
火曲拔一拍桌子,“好,就这么定了!”
两万匹骏马就是二十四万两白银了,比起他们要求的半价六十六万的货物,也已经几乎达到了一半。
怎么看都是吃亏不了啊!
和怡王府做生意就是痛快!
他身后的一群大首领也笑得合不拢嘴。
这群大首领本身就是穷苦出身,不讲究享受的。
可龚楚信带来的这么四种宝贝,连他们都难以抗拒,就更别说那些中大型部落的大首领、小首领们了。
把东西拿过去,购买一些在冬季本来就是负担的牛马羊、甚至是奴隶们,他们肯定会求之不得。
买卖做得小心一些,多跑几个地方,综合起来不就积少成多了吗?
只要我们的人口达到了二十万,可用的战士达到了四万人,自保能力绝对会大大增加。
到时候是继续偷偷的发展,还是干脆打出旗号来成为区域霸主,都有很大的自主性嘛!
……
注:关于这几章购买骏马数量和价格,在这里稍微啰嗦几句,想要让诸公有更好的理解。
大明万历三年(1575),宣大总督方逢时想要限定三镇贡市马价,户部给的答复是“宣府以一万八千匹为率,该银一十二万两;大同一万匹为率,该银七万两;山西以六千匹为率,该银四万两。著为定规,以便遵守。”折算下来是6.7-7两一匹。
到了万历十九年(1591年),阅视宣府边务左给事中锺羽正,又上奏文,提出确定贸易马匹数量,“宣镇市马,万历三年报一万八千匹,银一十二万两,乃历年递至三万六千匹,长此安极?合以费银一十八万五千两为率。”这就是说,此时宣府镇市交易马为36000匹、185000两白银,合计价格5.14两每匹。
万历四十年(1612年),明蒙在三镇的市马额及马价银:宣府镇市马额为36000匹,马价银为185000两;大同镇市马额为15500匹,马价银为10万两;山西镇市马额为6000匹,马价银为4万两。三镇马价银总额为32.5万两。
这是正常交易,且只是边市两国之间交易,拿到市场上去卖给客户,价格至少应该是上升5成、甚至一倍。
故而大康在小部落联盟购入的马,比照这个价格,按照西北三省内部12两白银一匹的市场价,应该不为过。
再感叹一下我大明,居然买了100多年的蒙古马匹,平均每年都达到了五六万匹,竟然还是被打得如此之惨,果然战争的关键在人,而非兵马矣!
同时也可以类推一下,大康对于草原骏马的需求,仍旧是无穷无尽的,从来不会嫌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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