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上山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因为动物也是要休息的,白天他们可能出来觅食,出来玩耍碰到的几率会大大增加。而如今,夜深人静,除非几种固定夜行生物,其他的基本也都开始休息了。
在这种情况下,钻进黑黢黢的大山,对于常人来说根本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但是,楚河不是一般人。
吃肉的决心大过一切,为了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她无论如何都得干。
今天不请回去一头野猪,她明天早饭都吃不香了。
因此,拿着家里的一把菜刀,便直接钻进了山林。
……
深夜里山中除了虫鸣鸟叫和些微哗啦啦的风声,其余半点人声都没有。楚河灵巧的在丛林里钻来钻去,总能听到或者察觉某处动物留下的声音和痕迹。
不过,对于鸟儿,楚河是不屑一顾的。
——这玩意儿肉实在太少了。
有那功夫,还不如明天去把时家的两只老母鸡吃了呢,又肥又嫩,炖汤或者干焖都好吃。
就是时岁丰那个手艺一般人没有,吃起来总是不圆满。
这回好了,食材都自备,等到自己去了部队——好家伙,大厨在身边儿,啥玩意儿吃不进嘴里呀?
就算他要出任务了,那还有大侄子呢!
大侄子瞅着是个机灵小孩儿,不说多,学个简单的总行吧。
她,楚爱国,快穿任务者,可不是不能吃苦的人!
…
一路摸索着翻进半山腰,借着淡淡的月光,她甚至找到了几个兔子洞。
狡兔三窟嘛,在附近又找着了相同的几个洞,瞅准位置,大半夜的在洞口装了几个篓子固定好,然后放在洞口。
随即就烧火,闷出一股股的浓烟来。
兔子们简直是无妄之灾。
深更半夜睡得好好的,突然就呼吸不过来了,于是一路顺着几个洞口慌忙逃窜,然后……
直接进那小口篓子里跳不出来了。
这一波简直完美。
楚河揪起几个篓子里的大兔子,三只大的,三只小的,把小的还往洞里一塞——可持续发展嘛。
这村儿也经常有人上山,总得给人家留点儿。
剩下三只大的就被干脆利落的拧了脖子。
兔兔真可爱!
兔兔看着就胖。
楚河抖开怀里的一个麻袋,揣着三只兔子就接着往里走。
可能是找兔子有经验了,接下来连番掏了三个兔子洞,有个大家族居然有五只胖兔子!
这会儿楚河也不想着她的野猪了,兔子肉她也没尝过呢,还有这毛,听说可以做手套,围脖啥的……
不错不错!
当兔子的,就要这样全面发展,每一个地方都有用才行。
可惜了,听说东北那疙瘩棒打狍子瓢舀鱼,怎么就不把她分到那地方去呢?
她一天能吃一池塘!
……
兔子满满当当装了一布袋,楚河正琢磨着要不先回去,突然就看到面前的一排脚印。
这是……猪蹄?
还不止一只?
她瞬间便惊喜起来。
野猪在如今可是时不时要申请民兵队专门进山打的,它们力大无穷,獠牙又长,冲撞起来,简直跟头牛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