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新诗表达的那种平等而又独立的爱情观,正是刘银凤所欣赏的,所以,高文学顺利过了三道关,总算是见到了自己的新娘子。
刘金凤,今天绝对是最美丽最幸福的女人。
这会儿,还没重新兴起红盖头的习俗,所以她低着头,有些娇羞地坐在炕上。
往日里,垂到腰际的大辫子,已经被盘到头上,还插着一朵灿灿的红花。
她素雅的脸蛋上,有两朵红晕,不知是羞的,还是涂上淡淡的胭脂。
瞧得高文学,就剩下嘿嘿傻笑了。
身后的刘青山推了大姐夫一把,高文学这才回过神,上前拉住刘金凤的手,激动地说道:“金凤,俺来接你啦,以后,咱们手牵手,一起走一辈子!”
一句话,说得刘金凤眼圈有点泛红。
这句话,她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今天,终于回响在耳边。
拉起手就是一辈子,这就是眼前这个瘦弱男人的承诺。
“文学啊,俺家金凤,现在就交给你啦,以后,你们小两口,一定要和和美美的。”
林芝也抹着眼角,女儿出嫁,最难受的当然是娘,女儿是娘身上掉下的肉啊。
欸!
高文学重重地点点头。
刘金凤的眼泪,也吧嗒吧嗒掉下来,离娘泪,出嫁的女儿,谁不流呢?
欢快的气氛,一时间被离别的悲伤取代。
这时候,小老四从人群中探出小脑瓜,望望大姐,瞧瞧高文学,头上的朝天辫也跟着摇摆:
“大姐,别哭啦,一会儿,姐夫驮着你转一圈,还得回咱家呢,嘻嘻!”
小孩嘴里吐真言,本来嘛,结婚就在刘青山家里,所以这话一点毛病都没有。
哈哈!屋子里的人全都大笑起来,那一点点悲伤,也被喜气冲散。
下边就该看刘青山的了,他是娘家兄弟,要把背着姐姐出门子。
这种关键时刻,刘青山当然不含糊,站到炕沿边,半蹲下去,刘金凤趴在他的背上,被他轻飘飘地背起来。
不过呢,脚下却装出一副沉重的模样,嘴里还唠唠叨叨的:“大姐,你好沉,感觉有千斤……”
别人听不出来,可是刘金凤心里明白啊,于是,一双手,就熟练地摸上了弟弟的大耳朵。
“大姐,这么多人瞧着呢?”
刘青山一点都不害怕,继续嘟囔道:“这种光荣而伟大的仪式,以后就转交给俺姐夫好啦!”
咝——
嘴欠的结果就是耳朵遭罪,估计他的耳朵都冤死了:是嘴巴得罪人,跟俺俩耳朵有啥关系?
总算是把大姐放到高文学的自行车驮货架上,刘青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赶紧坐到第二辆自行车上,他是压轿的。
出发!
自行车队,浩浩荡荡启程,他们将要绕夹皮沟一圈,然后再回到这里。
高文学一车当先,两条腿就跟踩了风火轮似的,别说平道了,就算前面是珠穆朗玛峰,他也能骑着自行车冲上峰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