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讲究缘分,现代人习惯戴面具,所以在交往中不可避免的会带有功利性,我在写到主角与玛丽雅夫人相识之后很多书友认为主角一下子变得愚蠢和低智商了。
但这只是根据我的一段真实经历来写的。那时我才二十岁,北上佳木斯经商卖皮鞋,九几年,很惭愧我失败了,灰溜溜的在过年边买了张火车票回家。记得在哈尔滨火车站买火车票时,人挤人,我手穿过人群去买票,运气好抢到了张票,手伸回来时发现手表没了……
在火车上我要挨两天两夜才能到上海再转车,没卧铺,只有站票,我当时一个人就站在车厢里默默的流泪,说实话我给南方人丢脸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回家告诉父母我生意亏本的事,身边那时还不到三百,只够买车票回家。
然后我碰到了个好心的大姐,三十多岁,见我一直没吃东西,就过来问我是怎么了,或许是面善也或许是感受到了她的真诚,我不知怎么的就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她。那位大姐给我买了吃的喝的,又和我说了好多安慰的话,甚至她在临下车前还给我买了很多吃的东西。我很感激这位大姐,只知道她是河北的,但她没告诉我名字和住在哪里,我和她认识到分别只有十几个小时,但说实在的,那种信任和被信任的感觉我真的这一辈子都很难忘。
人与人的交往如果没了功利性,那么纯粹的相识相知是很美好的。所以我在书中增加了玛丽雅夫人与主角相识并互相信任那几章,当然玛丽雅夫人和主角还有很多的牵连故事没写,只是没想到会被人喷得那么惨……
我是手残党,没办法,试过很多方法,比如找人打字,或者那个读音软件什么的,但很可惜,这些都没用,我只有手碰到键盘一个一个的打字,脑海中才会自动出现影象让我知道该怎么写下去,整个故事内容和大纲才会连接在一起,让我知道自己该接下去写什么……
如果可能的话,我宁愿找书看也不愿意写书,写书真的很累。从十来岁看书到现在都有三十年了吧,看了很多书,类型很多懒得一一复述。比如说这本书的开头几章我就借鉴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的家族回忆,在描写主角少年和朋友打猎冒险经历,也是从〈汤姆叔叔的小屋〉里得到的灵感。
看书多了口味自然就叼了,现在网上很多没有最基础的逻辑性和合理性,很容易让我发现BOG,那样就没兴趣接下去看了。当年写领主传奇就是在网上找不到自己喜欢的书,这才干脆决定写一本自己看……
记得年轻时写了两句座右铭是:偷得浮生半日闲,安安逸逸做书虫。
现在则改成了铁马金戈入梦来,寒夜孤灯著传奇。
我不是什么大神,所以我码字不怎么去看书友们的评论,也懒得争辩。身体不好,没必要为这些事生气,喷子很多,但反过来想想,如果我这书写的不好,那就没人来喷了,所以喷子多也是对我这本书的肯定。
当然,我不否认码字写书是为了有经济收入,但我不会求月票求打赏。我希望我能安静的讲故事,让书友们能安静的看书,看的人多就是对我努力的肯定。
我想我要记住并努力做到的就是,别的人书写的是一段传奇或是英雄赞歌,而我描述的则是一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