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喜来得太突然,沈固有点接受无能。
接下来的日子,沈固算是悠哉的生活一下就紧凑起来了,原本可以八点起来的沈固,五点半就被拉起来开始跟着他们跑。
前几天,沈固都是被身后跟着的卡车给送回去的,连续三天,腿上的酸痛根本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那些个不怎么会顾忌说话方式的汉子,一口一个小菜鸡,一口一个真男人就是要五公里无压力,把沈固挤兑得不行。
“你行不行啊,叫声哥哥我来背着你咋样。”
“我说,你跟你对象一起下地干活,不会也是这样的软脚虾模样吧。”
“光有一张脸可不行……”
“……哈哈哈!”
在这些人面前,挨喷和被嘲笑,似乎已经成了家常便饭。
到后来,看着每个人都超过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嘲讽,沈固饶是再清冷的性子,也被激发出了一个男人的好胜心和竞争谷欠望。
一周后,他终于跑完了全程。
尽管跑完之后差点倒了,可兵哥们却拉着他给他顺呼吸,给他做拉伸,还给他按摩。
这天之后,沈固一下从山大家眼中的软脚虾变成了比较有气概的软脚虾。
沈固表示,他很累。
端午过后天气逐渐炎热,日头也越发的晒人,每天出去跑完回来往往都一声汗了,沈固都来不及洗澡,又要忙着检修车子,汇报工作,做交流,吃了饭好不容易午休了,但是大家都在那里呼呼睡,他又不好意思单独拎水进来洗,至于澡堂,那这会也不开放啊。
于是这么的,白嫩嫩的沈固赶回红旗大队准备参加谢琳琅大哥的婚宴时,着实让巧娟目瞪口呆。
这糙汉子还挺高的,走路带风身姿勃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回来了。
巧娟走到正面一瞧——
等等!好像面熟。
巧娟上下左右前后打转式打量了一下沈固,不敢置信的看着他:“沈固??!!!”
她那个肤白貌美的准女婿是受了什么磋磨,怎么黑了那么多?
也不是黢黑,就是肤色赶得上成熟的小麦了,还是那么细腻,也依然还是貌美的,只是感觉上差了些,不像是她印象中的沈固了。
“婶儿。”沈固嘹亮的应了一声,才发现自己把兵团的习惯给带回来了。
巧娟呵呵了一声,谢琳琅正好下工回来。
“妈——你跟谁说话呢,沈固?你回来啦。”谢琳琅欣喜的朝着沈固奔过来。
沈固转身迎上,并且撩了一把她凌乱的发丝别在耳后。
他的背脊直挺如松,在夕阳下,越发显得他的清冷又锋利。
可他对谢琳琅说话又温柔如和煦的风:“嗯,我回来了,你说的,要来参加你哥哥的喜宴。”
谢琳琅调侃;“这么乖啊。”
“你说的,我都会记得。”
巧娟牙一酸,受不了的抖三抖。
罢了罢了,不管沈固怎么变,只要还是对闺女真心的,黑就黑点吧,但是看着好像更硬朗了,就这样吧。
巧娟转身进了院子,将时间空间都留给了两个一段时间没见的小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