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一渡河,温特斯立即指挥部队直奔鸢花堡。
他走大路、唱凯歌、旌旗鼓号一应俱全,堂而皇之地行军,丝毫没有藏踪匿迹的想法。
安德烈的骑队也赶来与他会合。队伍里有步有骑,声势更加浩大。
然而局势并不像温特斯的笑容那样乐观。
剑还悬在头顶,随时都会落下来。
战场此刻被迷雾笼罩,能看到得越多,离胜利就越近。
温特斯手上的侦骑已经尽数部署,安德烈的骑队也出动大半。
因为不断夺取军马并集中使用,所以比起新垦地驻屯军,温特斯反而拥有骑兵优势。
除三骑前驱探路之外,其余骑兵都在密切监视白山郡驻屯军的动向。
根据温特斯的筹算,如果敌军回援,他至少能赢得两天的时间差。
首先,白山郡驻屯军返回漫云谷需要一天。
其次,他们没有桥。
毁桥容易造桥难,修桥比造还麻烦,至少能再拖一到两天。
这是一着险棋,因为没人敢担保敌军指挥官究竟会如何决策。
战争是博弈的艺术,温特斯已经落子,接下来轮到对手。
对手如何应对,那是对手的事情,他没法控制。
但战局危如累卵,不行险,赢不成。
“掉头回援?”温特斯在地图板上写写画画,心中默想:“还是咬牙杀向热沃丹?”
手里信息太少,他对白山郡上下情况了解很有限。
罗纳德少校那里,一句话也套不出来。少校压根不开口,他拒绝与叛军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
温特斯只能从公开渠道获取情报。
他知道白山郡驻屯官是一位上校,名叫[盖萨·阿多尼斯],仅此而已。
至于对方性情如何、作战风格什么样、资历几许,他一概不知。
就听说盖萨上校很喜欢钱,并且极其善于敛财。
“盖萨·阿多尼斯。”温特斯默念对手的名字,琢磨着:“阿多尼斯?上古语中[英俊]的意思。似乎是位美男子?”
心中分神,手劲使得太大,石墨条“咔哒”折断。
对此,温特斯习以为常。他收好断条,又取出一根新的。
用石墨条绘图、速记远比羽毛笔方便,就有一点不好——石墨太脆,稍有不慎便会折断。
温特斯挺直腰板,将四周的地形都记在眼里,继续在地图板写画。
马鞍颠簸,他笔下的线条也歪歪扭扭。
行军路上条件有限,晚上还要再重新绘制详图。
占领热沃丹后,蒙塔涅绘图员终于不必再为石墨发愁。
热沃丹货架的石墨被他扫荡一空,他想怎么画,就怎么画。
所以现在无论到哪里,温特斯都会尽可能记录周围的地形。
中校的地图集已经很久没更新过,他正在努力填补约翰·杰士卡十二年来的空白。
夏尔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回来报信:“哥!前面就是鹿角镇!”
温特斯叹了口气,收起地图板:“后边有消息吗?”
“呃。”夏尔挠了挠头:“还没有。”
“好罢。”
“那鹿角镇怎么办?”夏尔兴奋地问:“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