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温特斯回答。
兰尼斯驰出方阵,沉稳地给温特斯敬了个礼。
“还能战吗?”温特斯问。
“最好能休息两个小时。”兰尼斯如实回答。
“调转方向,去牛蹄谷。”对于自己的旧部,温特斯不需要客套:“塔马斯正在构筑第三道防线,你暂时归他指挥。”
“是。”兰尼斯再次抬手敬礼。
给兰尼斯分派了向导,温特斯最后看了一眼老部下,策马离去。
第五连再次回到行军队形,改朝西南方向进发。
……
如果是摆开阵势正面对决,五公里乘五公里的空地就足够容纳一场十万人规模的宏大会战。
特尔敦人乃至所有游牧部落的难缠之处在于,他们可以凭借机动性把五公里变成五十公里,乃至一百五十公里。
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于遁走、确定能赢再出击,这就是高机动力带来的大战术优势。
譬如特尔敦人这次大迂回,单是地图上的直线距离就已经超过一百五十公里。
如果是走两千公里,人类或许还能同马匹比拼耐力;可如果是跑两百公里,那无论如何也快不过马。
温特斯从一开始就把战场选定在中铁峰郡,就是因为中铁峰郡足够小。
特尔敦人要绕行一百五十公里,而内线作战的铁峰郡部队只需要走五十公里,以行程优势来弥补速度劣势。
为此,温特斯弃守了狼镇、黑水镇和五獒镇。
这项决定听着不难,实则比千万吨山石还要沉重。
现在,随着特尔敦人绕了一百五十公里路、跨过五条河,艰难跋涉抵达中铁峰郡。
暴风雨作战的第一步,“削弱”已经实现。
……
与以往赫德人避战、帕拉图人求战的情况不同。此时此刻,最渴望堂堂正正干一仗是特尔敦人。
泰赤想和两腿人刀对刀、枪对枪拼杀,想得发疯。
一道墙拦住了他——准确来说是两道墙。
一道墙较短,挡在徒涉场和小石镇之间的山路上。
另一道墙很长,阻拦特尔敦人进入牛蹄谷。
两道墙都很矮,差不多一人高,成年男子不费什么力气就能爬过去。
问题在于,人能爬过去,那马呢?
铁峰郡人将长的墙称为[盾之墙],将短的墙称为[匕首之墙]。
而特尔敦人一律称之为拦马墙,因这两堵墙压根不是拿来挡人,而是用来拦马。
特尔敦部诸头人聚帐军议,认定只有三个办法:破墙、囊土、绕路。
绕路当即被否决,再绕只能继续往南绕,走小石镇过河。
且不说耽搁时间,小石镇的桥也已经被拆毁,到了那里难道还要再修桥吗?
“尔等莫再藏私,把披甲和羊皮囊都交出来。”泰赤恶狠狠吐出一口唾沫:“不啃骨头,没有骨髓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