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8时许,宁州市宁黄县花桥派出所接被害人谢燕(女,18岁,宁州师范大学大一学生)报警称:其于6月28日与一聊了五年的网友“张杰”见面。
当日20时许,“张杰”驾车将其载至花桥街道办龙门山水库南岸,不顾其强烈挣扎反抗,在汽车后座上将其强奸。
后在被害人的苦苦哀求下,犯罪嫌疑人将其送回学校并逃窜。
当晚,谢燕到学校所在派出所宁黄龙门派出所报警,后到花桥派出所报案。
获悉案情后,宁黄局张彬局长高度重视,指示:“立即抽调侦查大队、花桥派出所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攻坚破案,及时消除影响。”
刑警支队长蒋剑多次调度工作进展,对侦破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指令岳剑所在重案大队二中队主侦。
“叮!宿主有项新任务,破获一起强奸抢劫案,完成任务奖励正义值2500点,根据深挖带破案件情况奖励相应技能道具。是否现在接受?”
“接受!”
……
当日,由岳剑安排专案组分工,民警在详细研究案情的基础上,兵分四路,同步开展工作。
“一组由平农牵头指导,花桥派出所民警详细落实被害人材料,细致刻画被害人与嫌疑人见面前、中、后的每个细节,并带领被害人辨认作案地点。”
“二组由孙泽牵头指导,侦查大队技术员钟义提取被害人案发时所穿衣物,进行认真检查,在其裤子一斑迹中检出**成分,根据被害人所描述,提取其脖子、胸部的生物物证。”
“三组由肖光明牵头指导,民警赶赴报警人初次报警的龙门派出所,核实情况,调取被害人初次报警后提取的**擦拭物及询问笔录。”
“四组由杨睿牵头指导,民警结合被害人所说的范围和路线,调取周边监控,研判嫌疑人行车及活动轨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研判监控录像、宁州高速过车记录,专案组锁定嫌疑人驾驶车辆为宁V***7的丰田轿车。
经核实及图侦分析,车主所在地为黄州,且案发当日该车连夜从宁州驶往黄州。
岳剑带领平农、上官争和侦查大队教导员韦尧、花桥派出所副所长范飞等人迅速赶赴黄州。
在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找到该车车主。
“6月28日到6月29日你车子交给谁驾驶了?”
“这辆车由我妹夫蓝超驾驶。”
“平农,马上调取蓝超个人信息资料,组织辨认!”
“是!”
经被害人谢燕辨认,蓝超即为对其进行强奸的男子。
至此,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岳剑报经市局领导同意,迅速对嫌疑人蓝超采取网上追逃措施。
6月30日,黄州警方抓获蓝超,7月1日,岳剑带领专案组赶赴黄州将蓝超带回,羁押于宁州市第二看守所。
案件虽已告破,但犯罪嫌疑人蓝超到案后,面对岳剑为首的专案组民警的讯问,百般低赖,拒不交待罪行。
“我没有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而是被害人在车内给我‘打飞机‘。”
“不要狡辩!”
“你们拿证据出来,让我服!”
除被害人陈述外,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发生性`关系的过程。
宁州检察院检察官对是否批捕持犹豫态度。
为有效打击犯罪,岳剑带队在法制支队的指导下,连续作战,戮力攻坚,全面梳理案情,研究制定详细的审讯方案和证据完善计划,三管齐下。
“一是补强外围证据。组织询问被害人同学、老师、朋友和体检医生,调取相关通话、聊天记录,多次详细询问被害人,通过外围证据证实案件过程,加强被害人陈述的证据效力。由杨睿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