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有人低声喊,“竟然是食人魔!”
“前几天艾欧林带着一队人去杀一个食人魔,结果食人魔死了,那一队人也只有他活着回来……”
“难怪他受了这么重的伤。”
“能杀掉这么多怪物,只伤了一条手臂,已经很厉害了好不好!”
“是不是可以请他帮忙把附近的食人魔也剿灭了?上次我在外面看到一只,吓死我了!”
“应该可以吧,他好像挺缺钱的……”
班力特老板也很惊讶,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会儿,目光尤其在他不自然垂着的右臂上停留了许久。
“豺狼人的悬赏金是每只5金币,食人魔是50金币。”他说,“那四只爪子也卖吗?”
“当然。我本来想要去神殿卖掉的,但如果你收购的话,我就不用多麻烦了。”
“神殿是我老婆管的,在哪里卖都一样。”矮人瓮声瓮气地说,“我可以给你出到200金币一对,这个价格差不多顶天了。”
“喂,班力特你黑心啦!”有酒客说,“上次你卖食人魔手套的时候,一对手套可是要卖四千的!”
老板不动声色地说:“四千是零售价,我从法师那里买到它们的时候就有本钱,而法师制造它们也需要成本。制造魔法装备一旦失败就是血本无归,法师当然会把失败的损耗算入成功的本钱里面——用食人魔爪子上的皮做材料,可以帮助法师提高制造成功的机会,但用别的皮革也能凑合,他们不会愿意为这个出大价钱的。”
那酒客却并不善罢甘休,嚷嚷着:“这也差太多了吧!”
“我需要把它的皮尽可能完整地剥下来,还要硝制成皮革,再重新缝制成手套……这是个技术活儿。如果他能把这些都做好了,我可以开到五百金币一对的价钱。”
那酒客还要再争论,潘龙举起左手,阻止了他。
“不用争了。”他说,“给我免费治疗一下,就按照你的价格处理,怎么样?”
“没问题。”矮人店主笑了。
他叫来一个粗壮的服务员,把东西搬走,然后从柜台里面数了五十枚白金币和二十五枚金币,装在一个钱袋里面,递给了潘龙。
“我陪你去神殿吧,免得你迷路。”
话虽然这么说,但等到了神殿,潘龙真不觉得自己有哪怕一点点的迷路可能。
因为神殿就建在旅馆——也就是这座要塞的城堡——旁边。
老板的妻子并不是矮人,这让他稍稍有些惊讶。那位名叫加拉娜的牧师并没有多废话,相比一位圣职者,她给潘龙的感觉更像是个商人,三句话不离钱。
接受神术的治疗之后,潘龙的右臂终于恢复了。支离破碎的骨头只在短短的几秒钟里面就重新回到了正确的位置,然后肌腱和血管也都恢复了正常。他挥舞了一下拳头,感觉这条胳膊和受伤之前完全没有区别——甚至似乎变得更加灵活和有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