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摇摇头,很是萧瑟地说:“文二曾写诗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赵大批评说‘兴总归比亡好,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然后文二反问‘你愿意当狗活着,还是愿意当人死去’,赵大无言以对。我当时也觉得文二说得有道理,可现在回头看,其实对于斗升小民来说,与其当人死去,或许还真是当狗活着比较幸福吧?”
潘龙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沉默。
毕灵空喟叹许久,神情一肃,说:“但就算如此,我也要努力与大夏皇朝为敌,为儒门复仇这件事,对我来说是天经地义的。就算会死很多的人,就算要殃及无辜祸害苍生,那也是因为大夏皇朝自己不肯赎罪,错在它,不在我!”
潘龙点头:“如果因为会祸害苍生就放过恶棍,那只会让后来者有样学样。所以无论代价多大,都一定要将邪恶消灭,唯有如此,才能震慑后来者——就像是盗匪挟持人质,决不可跟他们妥协,哪怕是会连累人质,都一定要将盗匪抓住!”
“嗯,你年纪虽然不大,见识却不差。”毕灵空满意地说,“在这个世界上,是非善恶,远比生死更加重要。所以君子有舍生取义,无舍义求生。因为只有‘义’才能指导众生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对‘义’的破坏和抹煞,是世界上最大的罪恶!”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潘龙就在城镇里面修炼“从心所欲”,又是好几个月的时间,渐渐都要入夏,他才总算是学有所成,能够快速地将“真我”展现,并且能够在展现之后再顺利收回,不至于沦入物化。
“到这一步,也就差不多了。”毕灵空说,“接下来就是慢慢积累,等你积累足够了,才能学习别的后续的东西。”
潘龙点头,问:“你要走了?”
“是啊,我本世间逍遥客,身若浮萍寄红尘。这么多年来,我很少停留在同一个地方超过一个月的。这次专门留下这么久,为的是教你一点东西。现在你学得差不多了,我当然就要离开,恢复过去自由自在的生活。”
潘龙犹豫了一下,问:“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
“谁知道呢?”毕灵空笑了,“也许三五天,也许三五个月,也许三五年,也许几十年……也许——”
“几十年也没关系。”潘龙打断了她的话,“没准我学得很快,过个几年就把从心所欲学到家了,到时候我还要找你学更多的儒门神通呢。”
毕灵空微微一笑:“好啊,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会很高兴的。”
说着,她纵身一跃,化作一只有红色羽毛的小鸟,展开翅膀,很快就飞远了。
潘龙站在原地,看着她飘然远去,久久驻足。
直到她的身影已经远到完全看不到,他才转身向着另外一边走去。
红尘漫漫,要走的路还有很长,要做的事情也还有很多。只要大家都能安好,将来自然有江湖再见的一天。
不过……在那之前,他可要做出点成绩来才行。
否则,大家江湖再见,自己还是个无名小卒,岂不是丢了“义乌传人”的面子?
“义乌传人……听起来像是个做小商品生意的二道贩子……”潘龙低声嘀咕着,自己却忍不住笑了。
“接下来……去哪里呢?”
思考了好一段时间,潘龙突然心头一动。
“算算时间,现在去通天江的话,或许正好可以赶上寻宝?”
当初巨鲸帮的任风涛曾经跟他谈起过,通天江上有一个宝藏,那宝藏每到夏至这天,就可能会开启。而自己从爷爷那里得到的玉佩,很可能跟这宝藏有所关联。
“记得当初离家的时候,爷爷曾说,让我以‘寻宝’作为借口。当时的随口戏言,或许就是冥冥之中命运的暗示吧?”
他如此考虑,打定了主意。
虽然放了任风涛好久的鸽子,可寻宝这种大事,花个两三年时间准备,怎么看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嘛。
这几年时间,自己学了不少,等到再次见面的时候,一定能让任风涛那胖子大吃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