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封神(1 / 3)

‘是好事!’

心头这样说着,莫令龙大笔一挥,接着写了起来。

“夫妻之聚,因情也。

子嗣之繁衍,顺情也。

人因有情,而有责任。

人因顺情,而有义务,此天然之理也。”

这是段过度用的大实话。

然后,戏肉来了。

“情之为物,或不可计较,或可以计较。

所谓不可计较者,则男女两无差别。

但以夫妻二人,所作所为,所出所受,皆不过自偿私情,与人无尤。

然而!若妄图携恩以自高,则当计较仔细。”

莫令龙直锋树笔。

“夫妻之事,恰如前言。

凡轻贱男子者,但恨称不知分娩之痛。

而今分娩之痛既解,则但孕育之功也。

所谓孕育,一孕一育,果皆女子功德乎?”

笔锋一转。

“非也!

如是我见,女但孕功,何来育功?

怀胎数月,舍子于夫,不问炊事,不解起居,不担启蒙,不教为人。

所谓女子育功,但略许钱财而已。

我今且问,以此微薄钱财相雇,且不许从事余业,有女子愿养一子女乎?

其价值切非相等。”

顺势挥毫。

“既非相等,则当知。

孕者女恩,育者男恩。

怀胎数月,与屈身暗室,辗转数年,受孩童无理之啼闹,忍妻子厌烦之折磨,孰为痛苦?

我方世界,孕育之时,大道在前。

明明前路,几易悟得,何苦可言?

以上天庇佑之数月,不过数时之等待。

换得一夫,终生照顾顺从,复有何情可以谓不值?”

突然,笔锋再转。

“有!

何以不值?

男子贱也!

既觉贱之,复当更贱之。

唯有以为,其贱本然,其贱如理,其贱乃天生天道,方可以一时自忍。

否则,为人母者,自有子女。

慈母之性,于心何忍?

百般狡辩,但为遮羞。

百般鄙夷,但为遮羞。

百般折磨,但为遮羞。”

莫令龙只觉滔滔文气,无边正义,悉数加身。

“则我辈男子,何不一改懦弱之风,行堂正之事,使汝妻子,不至恶堕?

于子嗣事,但但坦言。

汝尽育恩,我尽育义。

汝孕不足年,我育至入学。

汝勿谓我无劳,我无谓汝无恩。

子女入学,你我两清。

我以六年厅堂辗转,抵汝怀我子嗣数月。

汝若有情,自有相续。

汝若无情,如租汝屋。

但劳而已,劳满无欠。

汝无立场,可以轻贱于我。

我亦无立场,轻贱鄙薄于你。

因情相聚,尽义而终,好合好散。

是为平等。”

莫令龙缓了口气,又接着写到。

“至于子女之情,全凭子女自心。

依武兴国策,亦但须养至入学。”

是的,武兴国还真就有这么一个规定。

孩子入学以后,爱养不养。

不,有的家长甚至在孩子入学以前,就开始放飞自我。

说的就是你,某风姓师父。

等等……师父?

莫令龙一愣。

接着,双眼出现了一阵迷茫。

随之,仿佛断片一般,接续上了之前的思路。

“敬我者,是我子女。

不敬我者,非我子女。

汝不认之,亦与我无关。

汝若认之,是汝欠于我。

若我认之,亦然。”

写到这里,其实就差不多了。

“我所言说,理甚简单。

而吾辈男儿,何以未能行之?

以不自强而自贱。

人何以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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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而自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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