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沈川开始将锅洗了,然后叫厨娘做猪食和鸡食,沈川按着小时候的记忆开始配比。
母鸡与公鸡的喂食比例一般在一比八左右,这次管家买回的公鸡有点多,养了一段时间后终于长肥了些,把多余的公鸡拿来宰杀正好合适。
杀鸡、去毛、去脏,然后切成适当的鸡块,这些活儿自然不必沈川去做,他唯一要做的,就是炒菜。
由于古时候人们的智慧,炒菜所需的基本调料姜、葱、酱、醋等都已出现,不能炒得太烂。
等厨娘把铁锅烧热,再放上油,“吱”的一声,锅里冒出了油烟。
沈川深吸了一口气,就是这个味道,太怀念了!很想哭,很想哭,很久没有闻到那种味道了。
鸡本来就是很嫩,如果炒的时候加点糖,可是如今全世界的糖都难找,别说在这南郡了。
虽然说汉朝还有一种叫麦芽糖的东西,死贵死贵不说,还没有地方买,只能在富贵人家见到,曹操估计吃过,但是沈川来这里却一直没见过。
等到第一盘炒鸡出锅时,沈川吸了一口气,强忍着想拿出来放进嘴里的冲动。
连续炒了三四盘菜,沈川就已经按捺不住肚子里垂涎欲滴地垂涎欲滴,扔掉汤匙,抱着盘子跑了。
沈川已经被引诱得忍不住了。
“没想到相公还会这个,这也太……”
步练师看着没有走得很远的沈川,面无表情,喃喃自语。
“你在说什么,夫人?”
幺妹眨着大大的眼睛,萌萌地问。
“别管我,去伺候少爷吧。”
步练师此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自己的丈夫做了新的食物,十分美味地吃了起来。
而此时远处的管家脸上却表现出欣喜和忧伤,他算是看透了,自己这个少爷当然不是一般人。
不管是学识也好,还是处事的方法也好,都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但是就是这种方法让沈川得到了曹操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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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家看来沈川就是一个奇人,这奇人呢必然就有不同平常人的地方,甚至有一些不同于平常人的操作,所以做饭这件事情呢,也就说得通了。
跟在这种主人后面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就是这种人上升得快,而他作为管家也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而悲哀的是怪人有怪脾气,但凡有一点惹恼了当权者就是人头落地的下场。
王肃如约而至,这回不是赶牛车,而是骑着一匹高马。
赭色圆领袍,腰间一条月白色连纹绸带,依旧那样的容貌,美不胜收,啊,不,依旧那样的风度玉树临风。
看着来自己府邸帮忙的那些腰围带桶的粗壮村妇们一副眉目含春的样子,沈川猜想这人一路摇晃过街只怕是迷倒了不知多少个少女。
由此也可以看出来王朗年轻的时候绝对也是个帅小伙。
看来投胎选爹确实是个技术活!如王肃这样的人,吃得好喝得好,老爹又是当朝司徒,妥妥的官二代,人生赢家。
这个家伙不仅长得英俊,而且还很有礼貌,非常讨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