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文酒吧的外面依旧灯火明亮,却不见之前的喧闹,只剩下混乱过后狼藉的大地。
白杨满身鲜血从卡尔文酒吧之中走出,独自一人站在夜空之下,呼吸夜里冰冷的风,凉气顺着鼻腔进入肺部,让他感觉自己已经开始融入了这个身份。
最开始的时候,即便是他在监狱之中,可是那种与身份的隔离敢却没有丝毫地减弱。
但是现在他感觉自己已经开始适应这个身份了,不过就是一个恶徒罢了。
人生于世本就有千种活法。
望着街头昏黄的灯光,白杨坚定而冰冷的声音响起:“从现在开始乔志文更名为白杨,我将持刀在这个世界杀出一条血路。”
………
夜深,微风从因思特帝国警视厅办公室的窗户吹进来,空气有些潮湿,却并不粘稠,办公室里白炽灯长明,照亮堆砌无数文件的办公桌案。
肯特·罗斯福坐在办公桌前此时正在整理今天侦查出来的信息。
从“乔志文”越狱开始到现在也不过三十多个小时,即便是肯特·罗斯福是侦查的顶级高手,也很难从被暴风雨席卷过的大地之上、在一个近亿人口的城市之中找到“乔志文”的踪迹,毕竟………在暴风雨之中监控根本拍不到什么东西。
不过肯特·罗斯福也不是毫无进展,他现在已经确定了“乔志文”就在罗斯区之中,并且判断出来对方应该还没有离开,接下来就是布网了。
肯特·罗斯福希望对方能够给他一点惊喜,至少不要毫无反抗地就被抓了,作为罗斯福家族的人,肯特·罗斯福之所以成为警视厅重案组的人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喜欢抓住犯人的成就感。
而越危险的犯人在他的眼中,就像是越美味的食物,而“乔志文”就是他目前遇见的最美味的食物。
“帝国最危险的罪犯,千万不要这么随意地就被我抓住了。”肯特·罗斯福带着绅士的笑容自语道。
夜里的风不凉也不热,肯特·罗斯福享受着抓捕的乐趣。
而就在这个时候,电话的声音响了起来,肯特·罗斯福带着惬意的笑容随手拿起了电话。
但是下一刻他猛然站起身来,眉头瞬间扭曲打结。
“什么?”
肯特·罗斯福的声音猛然拔高了八度,他想过很多“乔志文”逃离的方法,但是却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家伙会直接掀桌子。
强闯罗斯区老鬣狗帮杀了其新boss,这怎么看也不是逃犯能够干出来的事情,这个家伙就没有一点点的忌惮与敬畏吗?
挂了电话,肯特·罗斯福深深吸了口气,来平复自己跌宕的心情。
“真是一个疯子啊!”
这时候,坐在他对面不远的助手哈灵顿·丽莲探出头来,好奇地道:“发生了什么?”
肯特·罗斯福摆了摆手道:“立马出警罗斯区,乔志文这家伙就没有准备偷偷跑,他或许越狱就是为了………杀人!”
说到这里肯特·罗斯福自己都觉得这实在是荒唐,这个疯子就像是永远不知道什么是怕。
………
这一夜之中忐忑的人注定不只是肯特·罗斯福一个人,罗斯区的别墅之中,斯皮尔伯格才是最忐忑的那一个人。
斯皮尔伯格发现自己从来都不了解与自己一起越狱的这个人,他只是知道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物。
但是或许这个“乔志文”比他的想象之中还要危险,连恶鬼都想要杀他,却也杀不了他,甚至被他直接敲碎了头盖骨,连恶鬼都被他屠杀的人还算是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