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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黄瓜园读诗会(1 / 2)

读诗会比于东想象中要顺利,他也成功地做了一回看客。

原本他还准备给大家读一首《门前》,却因看到参与读诗会的众人热情高涨,所以他干脆把机会让出来,留给更想要分享诗歌的人。

之所以选《门前》,是因为这是顾城的所有诗中,于东最喜欢的几首之一。

其实原本他也想选《一代人》,因为够短。但是后来想了想,这诗又短得有点过分,拢共就两句,他自己也十分不好意思。

读诗会上,大家都在读别人的诗,只有冯明那一首是原创。

冯明读诗的时候,于东特意观察了吴爱媛的表情,发现她刚听到“我爱你”三个字,头就低到了桌面,脸上红了一片,一直延伸到耳后根。

她肯定知道冯明这诗是送给她的了。

而心里明白的也不只是吴爱媛这个当事人,刘昌敏、朱钰他们跟两人都很熟,自然也清楚。

大家带着同样的,看好戏的心态观察着两人。

等到冯明一首诗读完之后,鼓掌最起劲的就是于东。

“好诗,好诗!”

于东都快要把手掌给拍红了,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想让冯明的这首诗业在学校变火,那以后就不用他一个承受被捧杀的痛苦了。

下次大家来参加读诗会的焦点也都能分到冯明身上。

冯明看到于东拼了命的鼓掌,心里十分感动,于东这个兄弟真捧场,值得处。屋里茶叶还剩不少,回头再送几两给他。

于东的捧场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大家虽然也都跟着鼓掌,但是能够看得出来,他们对这首诗并不推崇。

其实冯明原创的这首诗也算不错了,但是奈何在立意上就输了一大半。

这诗全篇都是在讲爱情,而且还是那种甜得发腻的爱情,这可怎么行。

诗歌要探寻,要表现,要追问生命的真谛。

即便是舒婷的爱情诗,人家表达的也是更有追求的爱情,是坚贞,是相互成就,是含蓄的热烈。至少也得含蓄,《致橡树》里,我爱你三个字中间还加了个如果呢。

现在很多人读诗,还就偏偏喜欢《树》那种乍听起来有些不太明白的诗歌,那不叫故弄玄虚,那叫回味绵长。

于东见众人对冯明的诗反响不热烈,又盼着后面还能有好的原创作品,但是直到结束,再也没有一首原创出来。

因为参加的人多,所以读诗会一直持续到了傍晚六点钟。

天已经开始黑了,于是众人纷纷作辞,化整为零吃饭去了。

于东他们几个元老留在最后——只有吴爱媛先回去了,大概是因为冯明的情诗而不好意思。

这场读诗会让何煜的兴头比较足,等人都走了之后,他还一脸潮红,“今天氛围很好啊,我没想到咱们金艺还能组织这么多人参加的读诗会。冯明表现也很好,竟然还写了原创作品。我们回去都加把劲,争取以后每次读诗会都能出现原创作品。”

冯明被他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就是随便写着玩。”

“嗨,不用谦虚。”何煜哈哈一笑,又提议道:“你们说,咱们这个读诗会要不要取个什么名字。以前咱们人少随意些,现在人多了,那不得师出有名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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