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搞个奖学金,再不行捐给学校盖个楼什么的。”
余桦啧啧嘴巴,吉米可真敢想,一本随笔集的稿费就想着盖栋楼。
但是这个提议是不错的,余桦也没想过靠着这个随笔赚钱,他只是听了毕飞雨的话觉得这事挺有意思。
最为关键的是,他虽然现在是金艺的合同制作家,但是怎么看都像是个外人。也是因此,他才写了随笔,想要加深自己跟金艺之间的联系。
如果这个随笔集真能出来,再成为戏创学生练习散文的范文,他俨然算得上是学校的老师了。
名声这种东西,谁都想要。
于东其实不介意跟他们两个合出一部随笔集,毕飞雨跟余桦不仅仅是他的朋友,也是一直以来他都非常欣赏的作家。
但他有两个顾虑,第一个顾虑吉米刚才也说到了并提出了解决办法,第二个顾虑是集子一出,肯定就会面临比较,读者会比较,他们几个作者也可能会相互比较,到时候心思一多,说不定玩着玩着就把关系给玩疏远了。
于东看了看余桦,坦白了自己的顾虑。
余桦听完于东的顾虑,笑哈哈地说道:“你这样想可就把我跟毕飞雨给看低了,我也知道人性很难经得起拷问,但是我更知道,如果我们这些作家都畏首畏尾,只想着在作品中拷问别人的人性,不愿意拷问自己的人性,那就太失败了一些。”
吉米忽然拍着脑袋笑道:“差点被你们给饶了进去,其实你们把事情想复杂了,你们先写着嘛,该发表就发表,以后公司出面找出版社把这些文章收起来做个合集就是了。”
听吉米这么一说,于东跟余桦也反应过来了。
他们刚才总往“几人合著一本书”上面想,其实换个思路,不就是一个普通的合集嘛,市面上这类名家精选集多的是。
只不过他们这个合集是在创作之前就定好的,而且写作方向都一样而已。
余桦笑着说道:“嗐,瞎耽误功夫。这样,我也不问你意见了,咱们就随心写,写了就放进去,不写就不放。”
于东也笑了,刚才他还在想着余桦那番拷问人性的话,没想到一转头,这气氛白升华了。
随笔集的事情说好之后,吉米又有些担心地问于东:“这写随笔的话,会不会耽误你的小说创作啊,你看你现在手头上计划还挺多的,两本书都没有写完。”
于东摆了摆手,“随笔这玩意对我来说,跟吃饭喝水没两样,耽误不了时间。”
吉米想了想,说:“那要不要我给你也配一部计算机?正好这段时间余量在给胡老师配计算机,顺便给你也配一台。虽然一开始打字会不喜欢,但是用久了绝对有利于你的写作速度。”
于东笑了笑,打字速度……别的他不敢说,就说这金艺校园里,根本找不出打字比他快的人。只不过他暂时不想用电脑,手写的感觉挺舒服的。
看着写过的稿子越堆越高,他会有一种满足感,而这种满足感是在电脑上码字收获不到的。
不仅仅是越堆越高的稿子,有时候钢笔里的墨水用完,他也会心满意足地站起来活动活动身体,就像是完成了一个任务。
而且现在的电脑他还看不上,用起来实在不舒服。
“我还是算了吧,暂时不用。”
吉米点点头:“好吧。”
余桦却对计算机很感兴趣,他问吉米:“这计算机打字难不难学?”
吉米挠了挠头,他看出余桦对计算机的兴趣,其实他还挺意外的。中国文学圈这几年好像流行一个说法,叫计算机写作会毁了文学,似乎不少文学家对计算机写作是持有反感态度的。
有人认为计算机敲出来的字太过冰冷,没有温度,也缺乏厚度。
吉米之所以会提议于东弄台计算机,是因为他知道于东的想法一直都很前卫。事实上,科幻作家的想法通常都要更加前卫,于东更是中间的佼佼者,他对新兴科技的接受程度超过了吉米见过的所有人。
但余桦不同,余桦是一位传统的文学家。
“计算机打字倒是不太难……主要是背字根要用些心思,当然,你也可以用拼音,前两年刚出来的中文之星入门挺简单的,不过效率可能要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