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奋斗在晚明 > 明史 食货志四

明史 食货志四(6 / 11)

二十七年令开中者止纳本色粮草。三十二年令河东以六十二万引为额,合正馀盐为一,而革馀盐名。时都御史王绅、御史黄国用议:两淮灶户馀盐,每引官给银二钱,以充工本,增收三十五万引,名为工本盐。令商人中额盐二引,带中工本盐一引,抵主兵年例十七万六千两有奇。从其请。

初,淮盐岁课七十万五千引,开边报中为正盐,后益馀盐纳银解部。至是通前额凡一百五万引,额增三之一。行之数年,积滞无所售,盐法壅不行。言事者屡陈工本为盐赘疣。户部以国用方绌,年例无所出,因之不变。江西故行淮盐三十九万引,后南安、赣州、吉安改行广盐,惟南昌诸府行淮盐二十七万引。既而私贩盛行,袁州、临江、瑞州则私食广盐,抚州、建昌私食福盐。於是淮盐仅行十六万引。数年之间,国计大绌。巡抚马森疏其害,请於峡江县建桥设关,扼闽、广要津,尽复淮盐额,稍增至四十七万引。未久桥毁,增额二十万引复除矣。

三十九年,帝欲整盐法,乃命副都御史鄢懋卿总理淮、浙、山东、长芦盐法。

懋卿,严嵩党也,苞苴无虚日。两淮额盐银六十一万有奇,自设工本盐,增九十万,懋卿复增之,遂满百万。半年一解。又搜括四司残盐,共得银几二百万,一时诩为奇功。乃立克限法,每卒一人,季限获私盐有定数;不及数,辄削其雇役钱。逻卒经岁有不得支一钱者,乃共为私贩,以矣大利,甚至劫估舶,诬以盐盗而执之,流毒遍海滨矣。嵩失势,巡盐御史徐爌言:“两淮盐法,曰常股,曰存积,曰水乡,共七十万引有奇。引二百斤,纳银八分。永乐以后,引纳粟二斗五升,下场关支,四散发卖,商人之利亦什五焉。近年,正盐之外,加以馀盐;馀盐之外,又加工本;工本不足,乃有添单;添单不足,又加添引。懋卿趋利目前,不顾其后,是误国乱政之尤者。方今灾荒叠告,盐场淹没,若欲取盈百万,必至逃亡。弦急欲绝,不棘於此。”於是悉罢懋卿所增者。

四十四年,巡盐御史朱炳如奏罢两淮工本盐。自叶淇变法,边储多缺。嘉靖八年以后,稍复开中,边商中引,内商守支。末年,工本盐行,内商有数年不得掣者,於是不乐买引,而边商困,因营求告掣河盐。河盐者,不上廪囷,在河径自超掣,易支而获利捷。河盐行,则守支存积者愈久,而内商亦困,引价弥贱。

於是奸人专以收买边引为事,名曰囤户,告掣河盐,坐规厚利。时复议於正盐外附带馀盐,以抵工本之数,囤户因得贱卖馀盐而贵售之,边商与内商愈困矣。隆庆二年,屯盐都御史庞尚鹏疏言:“边商报中,内商守支,事本相须。但内商安坐,边商远输,劳逸不均,故掣河盐者以惠边商也。然河盐既行,淮盐必滞,内商无所得利,则边商之引不售。今宜停掣河盐,但别边商引价,自见引及起纸关引到司勘合,别为三等,定银若干。边商仓钞已到,内商不得留难。盖河盐停则淮盐速行,引价定则开中自多,边商内商各得其愿矣。”帝从之。四年,御史李学诗议罢官买馀盐。报可。

是时广西古田平,巡抚都御史殷正茂请官出资本买广东盐,至桂林发卖,七万馀包可获利二万二千有奇。从之。

自嘉靖初,复常股四分,存积六分之制。后因各边多故,常股、存积并开,淮额岁课七十万五千馀引,又增各边新引岁二十万。万历时,以大工搜远年违没废引六十馀万,胥出课额之外,无正盐,止令商买补馀盐。馀盐久尽,惟计引重科,加煎飞派而已。时两淮引价馀银百二十馀万增至百四十五万,新引日益,正引日壅。千户尹英请配卖没官盐,可得银六万两。大学士张位等争之。二十六年,以鸿胪寺主簿田应璧奏,命中官鲁保鬻两淮没官馀盐。给事中包见捷极陈利害。

不听。保既视事,遂议开存积盐。户部尚书杨俊民言:“明旨核没官盐,而存积非没官也。额外加增,必亏正课。保奏不可从。”御史马从骋亦争之。俱不听。

最新小说: 不做女主做系统 特种兵:开局打爆一个连 红楼潜龙 三国时期之神界外传 明末:从游秦淮河开始 登基吧!大王! 纨绔小将军 帝国大闲人 烟冥望阡陌 亮剑:不装了,是我在辅佐李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