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他会先找个地方把人埋了,然后等一个月出殡时在将尸体挖出来换进去吗?”
陆斯昂摸摸鼻子,说道:“如果是你,杀人后又不想被人发现,需要藏尸你会藏在哪里?”
“如果是我,运尸出门会有被人发现的风险,而且尸体藏在外面会增大被发现的机率,于其把命运交到别人的手里,我宁愿赌一把。
眼皮子底下放着虽然害怕,但到底有掌握在手心里的感觉,所以我会选择埋在自己的家里。
而杨家条件不错,家里有个独立小院,一般人不会进入,藏尸味道难以遮盖,且家中纸人容易吸收尸体**的味道,售卖纸人时容易暴露。
埋尸要比藏尸来的安全的多,而埋尸的地点首选是在院中。
而卖过的尸在挖出来那画面我实在难以承受,并且在‘自己’的坟下埋着不喜欢甚至可以说是厌恶的人,着实太恶心,我不愿意。
所以,如果是埋尸,一般是不会在挖出来二次埋葬,尸体很可能被留在了原地”
在月光下,阮沭的眼眸明亮,天上的繁星皓月都不及他眼中的星光璀璨。
明明美的像个画一般的人,却在此情此景下说着让人毛骨悚然的话语,自己却还一副不自知的既视感。
“所以啊,明天你去审还是我去审。”
陆斯昂把主动权交到了他手里,阮沭轻笑:“我是个粗人,翻地这种粗活自然是我去干,不敢劳陆队大驾。”
“提醒一下,若是院中有植物,记得往植物生长茂盛的地方去看看,所以一鲸落万物生,人死后同样是这个道理。”
尸体埋于地下,血肉被微生物分解,有机物被土壤吸收则会给那片土地上的植物提供大量的微量元素,生长自然要比别的地方要好一些。
阮沭仔细想了想,杨家院子里倒是有株花长的还不错的,也不知道是否是因为主人细心呵护的缘故,尤其是和墙角的杂草对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相比起两人的悠闲,何亮却是忙的头昏脑胀的,指纹对比的结果出来了。
指纹的主人名叫韦志强,28岁,聊山市原口镇人,是个兽医,在镇上开了一家宠物诊所。
原以为凶手是个医生或者是医学知识渊博的人,否则也不可能做到连捅80道创口,道道避开要害,却怎么也没想到找到的嫌疑人竟然是个兽医。
虽然也带了个医字,但给人看病的和给动物看病的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尽管结果显得有些难以置信,但酒精灯上的指纹却是铁证,何亮立即联系留守局里的兄弟连夜进行抓捕。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韦志强的兽医诊所空无一人,让前去抓捕的警察扑了个空。
在对附近的店家进行走访调查得知,韦志强昨天早早的关了店门后今天一整天都没有出现,他的作案嫌疑立刻直线上升。
原口镇面积不大,镇内的监控探头更是屈指可数,要想通过视频监控找人着实有些困难。
为了抓人,何亮更是连夜带着几个人敢去了原口镇,早上刚来晚上又走,一天到晚的连轴转也着实是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