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钱留给了方默。
按理说,人家帮你要回遗产,又是照顾方默长大,在前身看来,俞家已经做的很好了。
既然方父、方母已经离世,那么当年的婚约自然也就不算数了。
可俞老爷子也好,还是已经退伍了的俞父也罢,作为军人,却都是一个犟脾气。
死活非要让方默和俞妃鸿完婚。
可作为书香门第出身的大家闺秀,俞妃鸿并不是一件花瓶。
前世对于其最为直观的印象就是坚强、美丽、大方知性和活得通透。
这样的一个女人,自然对于这种封建糟粕的娃娃亲十分抗拒。
甚至为了躲避家里的催婚,一怒之下直接跑去美国。
竟然要在外国定居了!
可俞妃鸿虽然硬气,但俞父、俞母也不是鶸。
这不,去年俞父、俞母就直接用计将俞妃鸿骗了回来。
之后的事情就不用说了。
一哭二闹三上吊之后,面对无动于衷的俞父,俞妃鸿无奈了。
饶是她重新走入了娱乐圈,成为了一个在家族看来“戏子”的人,却始终无法改变父母的打算。
也幸好此时的方默法定年龄不够,时间也就这样一点一点的流逝着。
事情到了这里,按理说接下来就是等02年的时候,方默法定年龄足够,然后两个人完婚了。
不过趁着俞父、俞母得意洋洋的时候,俞妃鸿私下里找到方默,提出了一个要求。
先结婚,后离婚。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虽然方默算是在俞家长大,但实际上两人接触的时间真的不多。
毕竟当初方默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俞妃鸿已经高一了。
两人除去逢年过节之外,私下里都没有怎么接触过。
自然谈不上感情。
前身同意了。
倒不是说前身对于这一段婚姻不满意,而是因为前身有了喜欢的女孩儿。
他虽然从小父母就已经离世,但好歹也是在书香门第的俞家长大,自然做不出那种脚踏两条船的海王行为。
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是因为前身竟然写日记。
这年头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日记里,有着一位名为“L小姐”的存在,引起了方默的注意。
这可能就是前身答应的原因。
不过自从97年俞妃鸿回国,并且开始重新开启演艺之路之后,以前的关系还是需要联系起来的,所以时隔一年多的时间,前身才终于见到这位名义上的妻子。
“嗡——”
正想着,方默就整个人开始了颤抖。
有些无语地从腰间拿出一个黑色的小方块,方默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BB机。
这个年代应该也不是常用品。
虽然方默并不知道如何使用,但好在这东西功能简单。
方默起身,从房间里找出一枚五角硬币,转身出了门。
两人的婚房是在北京四环上。
不算多大,但也不小,一百平,倒是不错。
毕竟这年头房价很便宜。
当初俞妃鸿似乎就是为了离婚,故意选择的北京。
美其名曰,小默将来要发展,北京最合适。
房子虽然早早就装修完,但因为时间太紧,并没有装电话。
好在小区附近有着商店,给了五毛钱,随便打。
拿起座机,打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