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生灵不像人一样聪明,更不会懂得什么叫做听话。
当然,除非李希烛肯下功夫玩熬鹰那一套训练火鸦。
但是很明显,李希烛的本尊和分魂都懒得去做这种事。
相比之下,还是神降术更方便一些。
“去大荒上空翱翔吧,将整个大荒的所有人族聚集地找出来!”
随后,李希烛的一缕神念操控着火鸦化学一道火光腾空而起。
咻的一声!
赤红色的火光划过长空,很快就离开部落,消失在了山的那头。
……
赤铜部落与血灵部落合并后,人口数量增长了十倍。
一千多人的部落,在大荒中也算是一个中小型的部落了。
合并后的部落,依旧以赤铜部落为名。
因为这个名字是大荒人族的本根、宗主。
它源自于很久以前的赤王,拥有着人族最初的象征意义。
而如今,距离部落合并已经过去了十个多月的时间。
这十个月里,部落里的一千多人也早就将汉文化的学习和霸王拳、霸王枪的修行步入了正轨。
为了帮助赤铜部落,李希烛的分魂举行了多次大祭。
每一次大祭,都是由赤铜部落向他献上各种兽骨和信仰之力,由司来主持,以祭舞和祭礼为媒介,一边沟通赤铜神像中的分魂,一边也在蕴养着祖祭台中的神灵性。
而分魂则凝聚神力,点燃灼日阳炎的火种,祭出火光。
他用灼日阳炎的火光为赤铜部落的众人洗礼,炼化他们肉体中的杂质、毒素和废物,纯粹身与神。
这样一来,赤铜部落的众人修行霸王拳锤炼出来的气血,就会越发的纯粹和雄厚,大有利于修行。
而这种大祭,每个月都会举行一次。
如今十个多月过去,李希烛已经举行了十次大祭。
赤铜部落的一千多人,如今可个个都是猛壮汉,在大祭的洗礼之下,他们进步如飞,一身气血纯粹且雄厚,最差的成年人都是单臂能举万斤的壮士,更有甚者已经非常接近十万八千斤之力的锻体极巅。
就算是部落中的孩子们,也在神火火光的洗礼下获得了好处,他们的身体被多次蜕变,又得到了家长们狩猎来的凶兽血肉进行滋补,已经是从小就把根基打好了,虽然年幼,却大多都像是小老虎一般。
如今,赤铜部落已经不需要祭灵出手狩猎了。
他们自己就能披着血狗,组成骑兵小队杀进大荒狩猎。
且不说血狗都是拥有十万八千斤之力的锻体极巅的凶兽,光是骑着血狗的部落成年战士,如今每一个都拥有了能够生擒虎豹的本事。
他们气血雄浑、一身蛮力,更有一门霸王枪法在手,擅杀凶兽。
况且,人族是很有潜力的一个种族。
只需要修行霸王拳,配合凶兽血肉的滋补,迟早能够成就出一身十万八千斤之力的锻体极巅境界。
甚至,对于人族的潜力来说,去冲击神力境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此时的部落中,可谓是人人如龙、人人皆武。
他们在空旷的区域修炼霸王拳来锤炼肉体,拳势滚动之间,带动呼吸的变化和增长,鼓动天地精炁席卷而来,于口鼻间涌入、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