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适应形势演变的王朝纲要》后,张新决定正式组建内阁。
第一步是改宪,规定‘行政权有限属于内阁’。
任内阁首脑一名,即首相,由其统领众大臣和其他分管各地区大臣,控制包括爪哇大岛、西班牙全部占领区内的行政机构。
由王朝王室提名最高法院长官(院长),以影响司法机构。
在内阁中设置‘大委员会’,直接辅佐首相的机关,可以理解为‘波多王朝的白/宫’。
大委员会设首席委员一名,由首相任命,为十府大臣之一,一般是首相最亲信的人。
首席委员统辖内大委员会事务,同时下设大委员会副长官三人,秘书官、内阁参事官、内阁总务官和内阁情报官等,均由首席委员直接任命。
除大委员会,内阁还设有内务府、外务府、经济产业府、财务府、法务府、文部府、科学院、军府、内安府、宫内府等最高级别一线官府。
这些一线官府的最高领导称为大臣或长官,即相当于各部部长。
以外务府为例。
最高长官是外务府大臣,外务大臣下有副大臣五名,这些相当于‘副/部级’长官。
外务府下设外务大臣委员会、综合外交政策局、国际情报局,还有各处驻外公馆。
各局设有局长、参事官和调查官。
局之下是‘组’,例如‘国际情报局下属阴国组’,组长并不是常说的‘科长’,而是相当于‘处长’。
‘组’是王朝行政机关里最小的行政单位。
以谷春小美为例,她会是外务府、国际情报局局长。
由她组建情报局,指定五名副局长、参事官、调查官。
以千寻为例,
她会是外务府、国际情报局下面的副局长之一。
具体负责某两国或三四个国家情报工作,下属会有多个组长,组长下面是副组长,及大量基层情报员。
由此可以看出,单单外务府便是一个庞大单位。
类似一颗大树,主杆为内阁,次杆为各府,为枝为各局,树叶为各组,树叶上密密麻麻的经络为基层。
外务府、内务府、经济产业府、财务府、法务府、文部府、军府、科学院、内安府,容易理解。
‘宫内府’则属于特色部门,具体职能是为维护波多王朝的法理性。
除提名大法官,首相任命也由宫内府敲定才能上任,当然也会有一些限制,不能由宫内府乱来。
又因为‘船宝’只是一个地区,根据早前签定的协议,眼下宝船在爪哇大岛只有治理权,没有‘自主’法理权。
明面属于荷栏女王,每年向荷栏女王上缴500万盾孝敬。
其中一条约定是荷栏灭国后,由‘宝船’继承爪哇全境,因为大事件之后‘妖怪不能成精’,宝船不能成为独立政/体。
所以需要‘波多王朝’这个法理外壳,可以理解为波多王朝势力由西沿伸到东。
表面看,类似赶走荷栏人,来了西斑牙人。
内阁首相由郑奕住担任,这个不需要考虑。
以苏巴诺为例,历史上他被推翻时,墙倒众人推,绝大多数人皆选择背叛他,唯有担务将军的老丈人没有。
有感情原因,也是现实原因,作为倒台者的老丈人,一定不会有好结果。
其它,外务府、内务府、经济产业府、财务府、法务府、文部府、军府、科学院、内安府,大臣需要一点时间慎重选择。
干实事的局长和组长基本由能力出色学徒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