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他素来有自知之明。
采野菜摘野果,还要事先备个背篓之类的工具,更何况是打野物!沈云为自己准备了几样衬手的工具:小刀、两把自制的大弹弓、一把砍柴刀和一根长叉
另外还有竹背篓、牛皮水囊和做诱饵用的半个粗面馒头。
第一天中午,他选择的是最熟悉的南山坡。
在山坡的上面,有一片松树林。栓子哥以前最喜欢去林子里捉兔子。他曾经苦求了半天,最终,拴子哥扛不住,让他许诺,以后不私自去林子里,才答应带他去了一次。
印象中,林子里的鸟雀和野兔不少。所以,这一次,他的目的地就是南山坡上面的这片松树林。
可能是好久没有人上来过了。林子里,鸟叫声不绝于耳。沈云眼尖,用弹弓打鸟,爬树掏鸟窝。不到半个时辰,他收获一窝锦尾雀蛋和一窝黑背鸟蛋,共十七枚。另外,还有三只锦尾雀、两只黑背鸟和六只红嘴雀。
再多没了——尽管他很小心,但最终还是惊跑了鸟雀们。
这时候,洪伯也应该午睡醒了。沈云很知足,心满意足的带着猎物,返程归家。
果然,洪伯看到野味,头桩事就是审问他:“你上山里头淘去了?”
沈云自然不会承认:“没,就是在南山坡那边转了转。”
南山坡确实鸟雀多。再加上,洪伯对沈云的印象很好,一直认为他是个诚实的好娃。闻言,没有再追究,只是又一次强调:“林子里有大野物,千万不要上去,听到没?”
“嗯,知道的。”沈云嘴上应得好好的,心里却没打算照做。
洪伯叹了一口气,摸着他的头说道:“洪伯有银钱呢。想吃肉的话,等市集重开,你想吃多少,我们买多少。”因为兵祸的缘故,以前的很多老例没兴了。其中就包括十里八乡每月十五的市集。即便再多的钱,他也割不到肉。不然,他也不会象喂兔子一样,顿顿给两个娃吃素。
“好哇。”沈云又是点头应下。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一时半会儿,市集重开不了:一来,在返程的路上,他看得很清楚,周边的村子无一不被祸害了。大家都忙着夏耕,收拾家园,哪有那份闲心出来赶大集;二来,这里的市集比不得县城里的市集。市集里卖的,都是庄户们自家产的。而刚遭了大劫,谁家有多余的粮食、牲畜拿出来卖?就算有,也得留着自己家过冬,还有应付明年的春荒。他在拳馆管过一段时日的流水账,深深的知道,眼下,没有什么比粮食更宝贵。
所以,每天中午,他继续打猎。
洪伯注意到他每次只去个把时辰,且带回来的都是些小野味,便猜测他确实没有去老林子里头。再加上,见他每次都是全须全尾的回来,遂慢慢的放了心,不再拘着他。
须不知,沈云的胆子越来越大。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已经把附近的山都走了个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