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承义弹了下衣摆,两根手指夹着酒杯,施施然走向吧台,才走了两步,猛然被推开,手中酒洒了大半。
“让开,让开!安格斯少爷到了···”
一回头,眼睑里撞进来一名身着黑色锦衣的青年来,青年是典型的欧人长相,五官立体,身材颀长,不过油头粉面,打扮的花哨,给人一种轻浮之感,一看就是常混迹夜场之人。
在青年身旁,三名保镖模样的壮硕大汉,毫不客气的推开眼前挡路的人,凶恶之相毕露,其身上气息不弱,都是中阶武者的修为。
“安格斯少爷?”郭承义侧开身,视线飞快扫在黑衣青年身上,见其双目细而狭长,跟那位安格斯老爷,颇为相像,难不成真是小老头的儿子?
“安格斯·让,这个混蛋来了!”
“哦,上帝,这个女孩完了。”许多人摇头,眼中露出可惜的神色。
安格斯·让路过郭承义,微微转了头颅,眼中闪过一丝惊奇,毕竟很少有人戴着半张面具出入酒馆。
他很快将目光一收而回,落在金发女郎身上的时候,细长的眼角顿时开到眉梢,如那看到香油的小老鼠一般,精亮精亮的。
“咳咳···”安格斯·让轻声咳嗽了下,抬起手腕微微一抖,一抹绿芒自半截袖子下,透亮出来,仔细看,却是一枚晶莹剔透,翠绿深种的玉镯。
明眼人一瞧,便知道是一块价格不菲的上等玉镯。
“叮!”
安格斯·让脱下镯子,两根手指夹着,敲了一下,如扣玉盆,发出清脆之响。
陪酒女郎,一个个眼睛发直,直勾勾盯着,连身边捧客也忘记了不理睬。
“小姐!”安格斯·让微微一笑。
金发女郎背对众人,她身材高挑,背部曲线玲珑,牛仔短裙将腰肢收的不堪一握,使得胸部看起来更为丰满,听到有人说话,也不转身,一手撑着头,微微撇过半个身子,眼眸半含半眯,似醉非醉,透出无限风情。
安格斯·让的眼神便如那些见到翡翠玉镯的陪酒女郎一般,直勾勾的盯在金发女郎娇媚的脸蛋上,一抹贪欲之色一闪而逝,道:“小姐,我的玉镯从迈进大门开始一直发烫,我还道为什么?原来···它找到主人了!”
他从手腕取下玉镯,唇角微扬,泛出一抹自信,微微欠身,语气十足的诚恳,道:“小姐,请你务必收下这枚玉镯,好教它物归原主。”
玉镯在他手心光芒熠熠,里面一股玉髓,随着手掌晃动,将一抹深绿洒在金发女郎脸颊,一股沁人心脾的湿润,波动在空气里,叫人闻之清雅。
郭承义眼中闪过一丝惊诧,刚才一股水气弥漫,分明感受到一股很奇异的力量。
金发女郎淡淡扫过安格斯·让,红唇微启,似笑非笑的道:“一快灵玉,你倒是舍得下本钱。”
“小姐好眼力。”安格斯·让呵呵笑道:“这块水灵玉,乃是自大乾国购得,佩戴在身,可避尘,有清神安宁之效,若修行水系功法,也有增益的效果。”
“是吗···”金发女郎露出一丝兴趣。
“完了,没有女人能抵住宝石的诱惑。”
“女神要沦陷了。”
“真可恶,安格斯·让这个混蛋,整天仗着家族势力为非作歹,总有一天叫他好看。”
酒馆了不少人,面色变得难看起来,一些醉汉骂骂咧咧叫嚷起来。
“嗯,找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