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七七背着手走到碑楼面前,先是扭头左顾右盼了一眼两侧的华表,旋即驻足打量面前气势恢宏的碑楼,一面看一面说:
“明清两朝人士对“传国玉玺”的态度,已经与以往时代有所不同。”
据《明史·舆服志·皇帝宝玺》载,礼部尚书傅瀚谈及地方送来的传国玺时评论道:
“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已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
清高宗御制《国朝传宝记》也说:“会典所不载者,复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玺,不知何时附藏殿内,反置之正中。按其词虽类古所传秦玺,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虫鸟之旧明甚……若论宝,无非秦玺,既真秦玺,亦何足贵!
乾隆三年,高斌督河时奏进属员浚宝应河所得玉玺,古泽可爱,又与《辍耕录》载蔡仲平本颇合。朕谓此好事者仿刻所为,贮之别殿,视为玩好旧器而已。
夫秦玺煨烬,古人论之详矣。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
“可见传国玉玺对于明清帝王而言已经不重要了”
“而且”
她话锋一转:
“皇帝、皇后、皇太后所佩谓玺,印是大臣所用。是有规矩的,不然,是会砍头的。”
不同时代,对玺、印、章的使用范围不一。
清代官员的印章称“印信”,皇帝的称“御宝”。不同级别的印信都有严格的等级制度。
清代官印自御宝而下依次为玉、金、银镀金、银、铜、木等各种质地。
第一、清代御宝质地以玉为主,兼用金质、木质,
清乾隆帝御定“二十五宝”中,玉质者共23方。
玉又分为白玉、青玉、碧玉、墨玉等不同品质。
白玉:“大清受命之宝”、“天子之宝”、“皇帝尊亲之宝”、“皇帝亲亲之宝”、“皇帝信宝”、“敬天勤民之宝”;
青玉:“皇帝之宝”、“天子信宝、“制诰之宝”、“命德之宝”、“巡狩天下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邦之宝”、“敕正万民之宝”;
碧玉:“皇帝奉天之宝”、“皇帝行宝”、“天子行宝”、“敕命之宝”、“垂训之宝”、“表章经史之宝”;
墨玉:“钦文之玺”、“制驭六师之宝”、“广运之宝”。
金质御宝为“大清嗣天子宝。
”木质(栴檀香木)御宝为“皇帝之宝”。
中国自秦始皇始制皇帝、天子六玺60以来,御宝专用玉质,臣僚则不得用。
从清代档案上可见,这方木质御宝常常用于皇帝登基、大婚、册命后妃、发布金榜等重要诏书之上。
第二、金质印,清代主要是后妃中的太后、皇后、皇贵妃、妃及皇太子、亲王、亲王世子的册封印。
另有对外的潮鲜帼王印。这些金印只是身份的象征,不进入实际的使用系列。
第三、银质镀金印,包括多罗郡王册封印,对外有顺治五年铸造的安南国王印,以及后来铸造的琉球、暹罗国王印。此类均不是实用印。
第四、银质官印是除御宝而外的最高品质。
主要为一、二品要员用印,亦包括个别三品印。
譬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