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爵位:
亲王(太子以外的皇子一律授予亲王爵位)
郡王(亲王之长子世袭亲王,余子皆封郡王)
镇国将军(郡王之长子世袭郡王,余子皆封镇国将军)
辅国将军(镇国将军之子皆封辅国将军)
奉国将军(辅国将军之子皆封奉国将军)
镇国中尉(奉国将军之子皆封镇国中尉)
辅国中尉(镇国中尉之子皆封辅国中尉)
奉国中尉(辅国中尉之子皆封奉国中尉)
奉国中尉之子皆封奉国中尉(奉国中尉的所有儿子都世袭奉国中尉,不分长子、余子)
宗室俸禄
洪武九年定诸王公主岁供之数:
亲王,米五万石,钞二万五千贯,锦四十匹,紵丝三百匹,纱、罗各百匹,绢五百匹,冬夏布各千匹,绵二千两,盐二百引,花千斤,皆岁支。马料草,月支五十匹。其缎匹,岁给匠料,付王府自造。
靖江王,米二万石,钞万贯,馀物半亲王,马料草二十匹。
公主未受封者,紵丝、纱、罗各十匹,绢、冬夏布各三十匹,绵二百两;已受封,赐庄田一所,岁收粮千五百石,钞二千贯。
亲王子未受封,视公主;女未受封者半之。子已受封郡王,米六千石,钞二千八百贯,锦十匹,紵丝五十匹,纱、罗减紵丝之半,绢、冬夏布各百匹,绵五百两,盐五十引,茶三百斤,马料草十匹。女已受封及已嫁,米千石,钞千四百贯,其缎匹于所在亲王国造给。
皇太子之次嫡子并庶子,既封郡王,必俟出阁然后岁赐,与亲王子已封郡王者同。女俟及嫁,与亲王女已嫁者同。
凡亲王世子,与已封郡王同,郡王嫡长子袭封郡王者,半始封郡王。女已封县主及已嫁者,米五百石,钞五百贯,馀物半亲王女已受封者。郡王诸子年十五,各赐田六十顷,除租税为永业,其所生子世守之,后乃令止给禄米。